浙江在线09月19日讯
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被查封后居然擅撕封条,9月15日,岱山县长涂镇一宾馆负责人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该宾馆位于岱山县长涂岛。因地处悬水海岛,业主抱着侥幸心理,在未通过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下,擅自投入营业。去年8月份,岱山县消防大队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对该宾馆作出了责令停业、处以3.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要求其立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时隔两个月后,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在辖区各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宾馆仍在照常营业。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宾馆进行强制查封,向业主依法下发了《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并在宾馆出入口处张贴了封条。
然而,当消防部门执法人员再次回访时,发现封条已被撕掉,被查封的场所再次被使用。为此,依法作出对该宾馆负责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来源:舟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