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0日讯
记者9月19日从温州市运管处了解到,新的《温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实施,新《办法》中规定,年龄不超过60周岁、在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的驾驶员,方可领取出租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
新《办法》与2001年颁布实施的《温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管理办法》相比,增加了客运资格证退出机制。即《客运资格证》有效期为2年,驾驶员继续从事出租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在《客运资格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到原发证机构换证。如有发现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客运资格证》的、连续三个考核周期信用等级均为B级以及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有三次以上达到20分的,由原发证机关依法撤销其《客运资格证》。
同时,对于死亡的、年龄超过60周岁的、身体状况不适合驾驶出租车的,以及超过《客运资格证》有效期180天未换证或续报停的,市运管处都将依法注销其《客运资格证》。新《办法》自实施之日起,2001年颁布的《办法》同时废止。
来源:温州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