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0日讯
身为规划系统工作人员,原平阳鳌江规划分局监察中队中队长高某等人,伙同村干部、社会无业人员私自建设、买卖违建房——日前,平阳县严肃查处这起违法违纪案,这也是开展“违必拆、六先拆”行动以来,我市查办的干部参与违建买卖牟利、为违建充当“保护伞”的“第一案”。
走进平阳鳌江下厂办事处五板桥村,村里矗立着一幢幢三四层楼高的落地房。“该村有数百间违建房,这些违建房,大多卖给附近山区的农民或住房困难的群众。”平阳县纪委负责查办此案的工作人员介绍。
为何可以如此明目张胆大规模私建和买卖违建房?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平阳县纪委、检察院在今年上半年开始进行深入调查。一查,查出了违建背后的“猫腻”:近几年来,鳌江无业人员朱某等人伙同个别村干部,非法从一些村民手里收购承包地、自留地等,打算建房卖给农民以牟利。可违法建设“拔地而起”,如何才能避开规划等部门的监管?于是,朱某等人找到了时任鳌江规划分局监察中队中队长的高某以及工作人员陈某等人,送上了现金、香烟、雷达表等礼金礼品。
此后,高某等人不仅对朱某等人的违建行为视而不见、见而不管,甚至还搭股参与建设买卖、分红获利。办案人员介绍,从非法低价获得土地再到统一违建、销售,这些违建者形成了一整套违建的“产供销”体系和“盈利模式”。至案发时,高某、陈某收受、获取违法违纪款的金额分别达14万余元、9万余元。
据了解,该案涉及的3名党员干部、社会无业人员朱某等已被移送司法机关。此外,纪检监察机关已追缴朱某等人非法所得80多万元。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从此案的调查中,我们发现,‘猫鼠同盟’、执法人员与违建者捆绑成非法利益共同体,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违建成风、屡禁不止。只有釜底抽薪、坚决打击违建‘保护伞’,才能在根本上、从长效来推进拆违工作的深入。”平阳县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在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带头拆除违建、“零违建”报告等制度的同时,将继续依法查办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建设和非法买卖土地建房、为违法建设出面讲情和阻挠干涉执法等行为。对于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占地、非法买卖土地及违法建筑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依规从严处理。
如此违建牟利,颇令人震惊且痛心。
“猫鼠同盟”,在侵占公共利益、损害农民利益的基础上,勾结出一条非法利益链条,最终只能换得“钱没捞着、还要依法追责”的下场。
在此,我们也不妨冷静地去思考一下:违建者为什么敢如此无所顾忌地非法“平地起高楼”,少数执法人员又是为什么愿于、敢于与违建者“结盟”?
深究下去,关键在于“利益”两字,因为违建的非法获利远远高于违法成本。从早些年的一套公寓房盈利几万元到这两年的二三十万元,如此大的利益,再加上“攻守盟约”后成本风险大大降低,这笔生意乍一看似乎的确是“只赚不亏”。
然而,此案的查处,不仅警示违建者也警示党员干部:罔顾公共利益只为个人非法得利,最终只能“竹篮打水一场空”、“偷鸡不成蚀把米”,甚至可能付出身陷囹圄的沉重代价。
同时,此案的查处,破解“猫鼠同盟”也启示各地:在推进“违必拆、六先拆”行动的过程中,要注重坚决挖出违建幕后的“消息树”、“保护伞”和“黑后台”,依法切断非法利益链,推进源头拆违、长效拆违,唯此,违建才不会“死灰复燃”、反潮回潮。
此外,我们还要问一问,当地一些农民为什么会去购买违法建筑?
说实话,非法违建牟利现象的存在,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农民对住房的需求。因此,如何把拆与建结合起来,以合法建设促进拆违工作,以拆违带动合法建设,是工作的一大方向。这也启示各地必须加快推进农房集聚改造,更好满足农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
据办案人员介绍,在这起案例中,确实存在着一些农民在对违建不知情的情况筹钱买了这些违建房,也有一些困难群众面临着房子一被拆就无房住的困境。那么,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如何建立民生保障机制,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成为当地政府必须破解的一道新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