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先生向12315工商申诉热线反映:今年2月,我花了1700元购买了一辆“莫拉克”电动车。上周五,在使用时,电动车的电瓶内突然起火。我把电瓶车骑到凯旋路上的维修点,并向维修员反映了情况。但对方却给我换了一个只能骑十几分钟就会没电的旧电瓶。当我找维修站要求更换新电瓶时,对方却表示电瓶是人为原因搞坏的,无法更换。
今年2月,唐先生花1700元购买了一辆“莫拉克”电动车。上周五,唐先生在使用时,闻到一股塑料烧焦的味道,同时觉得鞋底很烫。他发现电动车的电瓶里有火向外蹿,于是他马上关闭了电动车的电源,并拆下锁在车身上的电瓶。等火势被唐先生控制住后,他便马上向电动车的经销商反映了情况,但对方却提供给他一个电话,表示让他向维修站反映。拨通电话后,唐先生提出,是否能请维修站派人来事发地点确认情况,并做初步的检测。但接线员却直接拒绝了。
“接线员让我把电动车拿到他们维修站(所在地在凯旋路),但事发地在机场路上,而且车子的电瓶也烧坏了,要靠人力骑过去,路程实在是有点远。”唐先生说,他挂了电话后就出发了。当他赶到维修站时,已是下午2点了,在路上共用了2个多小时。
维修员把电瓶拆开检测后,发现电瓶中的三个电池,有一个已经完全烧毁。维修员表示需要向领导反映情况,让唐先生在维修站等消息。但一直到下午5点多,也没有工作人员告知他具体的处理方案。
唐先生说:“当时天越来越黑,我也只向公司请了几个小时的假,还需要回去上班。于是我提出先换一个电瓶,让我临时使用一下,等有了处理结果后再联系我。”之后,唐先生便立马赶往公司,但才离开维修站一千多米,电瓶就没电了。出于无奈,他只有靠人力骑车去公司,等最后回到家时,已是晚上8点多了。
第二天,唐先生又赶去了维修站,希望维修员先给自己换一个新的电瓶,能让他正常上下班使用。但得到的回复却是,电瓶经过厂家检测后,是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所以无法更换新的。最后,经过协商,因为唐先生自己的电瓶是一组三个电池的,现在只烧坏了一个,那么把坏的这个电池拆掉,换一个旧的电池,让电瓶能正常使用。
唐先生说:“我在保修卡上看到,电瓶有一年的保修期,但现在厂家却以人为原因拒绝给我更换电瓶。现在每天上下班都要带着充电器,中途时给电瓶充电,而且每天的路上都要带着一瓶水,防止电瓶再次自燃。我觉得厂家的最终处理方案不合理,自燃怎么可能是人为原因,而且现在只换了一个旧电池,如果又出现问题怎么办?我希望厂家能给我换一个新电瓶,如无法更换,则要求厂家出示检测报告。”
9月20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凯旋路上的莫拉克维修站。
杨先生说:“一般莫拉克电动车因电瓶问题拿来维修的,如果维修员能直接确定电瓶问题,则当场会给予处理。而一些无法确定的电瓶问题,则需要把该电瓶拿到生产厂家去检测。唐先生电动车送来的第二天,我就把他那个烧坏的电瓶,拿到电瓶的生产厂家‘志超’和电动车的生产厂家‘莫拉克’分别进行了检测,但两个厂家的检测结果都表示,电瓶是人为原因造成的问题,所以维修站才和他说,虽然是在保修期内,却无法保修,只有自费购买新的。”
随后,记者拨打了莫拉克电动车公司的售后服务热线。接线员郭小姐表示,“电动车的电瓶的确是一年的保修期,但只有出现漏液或电量充满后使用量不足40%的电瓶才可以换电瓶。而像充电充坏或烧毁的情况,则不在保修范围内。至于唐先生的情况,等售后向维修站和厂家了解情况清楚后,会给予记者回复。”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朱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