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1日讯
备受社会关注的永嘉县江北街道新桥村“安置门”事件有新进展。昨天,永嘉县委、县政府宣布,已追回两名村干部借“贡献大”为名以成本价各购得4套安置房所赚取的差价410万元。新桥村569套安置房持有人名单也全部向村民公开,接受监督。调查组表示,村民如有异议,可向调查组反映,调查组将继续深入调查。
410万元差价已被追回
本报于8月17日,8月23日、8月31日连续报道了永嘉县“安置门”事件。该村违规将109套安置房以2500元/平方米的成本价,卖给代建的永嘉县昌泰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永嘉县和田房地产开发公司,这导致村集体经济流失6194万元。而且,新桥村前任村支书葛彩华和前任村委会主任、现任村支书余乾寿也以“贡献大”之名,每人以成本价从本村和邻村各购得2套安置房。该四套安置房已于2009年被余乾寿和葛彩华转售给他人,每人分别赚取差价220万元和190万元左右。
调查组认为,余乾寿和葛彩华作为新桥村主要干部,为集体谋利益、为村民办事是其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其劳动的付出已经由工资和补贴为报酬,因此两人以成本价购得本村及隔壁蔡桥村4套安置房,严重侵害了村集体利益。
同时,余乾寿和葛彩华作为新桥村主要干部,对以成本价卖给代建房开公司109套安置房,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的后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该二人涉嫌违反党的纪律,县纪委已立案调查。
调查组负责人称,县里已追回余乾寿和葛彩华赚取的差价410万元。目前,这笔钱暂扣江北街道保管。调查组表示,在继续深入调查中,如果发现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县纪委将进一步调查处理。
109套安置房还得再谈判
针对两家代建公司以2500元/平方米成本价购得109套安置房、村民要求全部退还的问题,联合调查组负责人表示,这是背着政府进行的行为,违背了县政府和原瓯北镇政府的有关规定,属违规行为。但鉴于这批安置房2年前已全部被两家房开公司在市场销售,下家购买人是善意取得,其合法权益应得到保护。因此重新追回返还村里没有实际操作性。
根据目前安置房尚在建设中,永嘉县委、县政府初步决定通过协商谈判途径解决——由县调查组指导、瓯北新区管委会牵头,组织村方代表和房开公司谈判,以向村委会补差价的途径解决。若协商谈判不成,建议新桥村两委干部与村民代表等在统一思想认识后,由新桥村向法院起诉,依法解决。
调查组负责人表示,此前瓯北新区管委会已牵头组织村民代表和房开公司进行谈判,但双方分歧较大。
有法律专家认为,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商而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必然涉及复杂、漫长的司法程序及支付200多万元诉讼费等诸多问题,这可能陷入一场“马拉松”官司。
尚未发现公职人员低价购房
针对广大群众投诉部分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低价购买58套安置房的问题,联合调查组介绍,通过查询人口信息、校对交款时间、审查缴款记录、查询联系电话等多种方式调查购房人身份,已确认有56名国家公职人员及家属确实购买了新桥安置房,其中原瓯北镇区域的24人,其他区域的32人。但目前尚未发现有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房。
来源:温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