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9月20日电(记者 裘立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法院19日设立环境保护案件审判中心。据了解,这是浙江省法院系统首个专门为环境保护设立的法律审判机构。
莲都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周山丹告诉记者,今后,莲都区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纠纷以及环境公益诉讼等一审案件,都将由审判中心的法官负责审理。
与此同时,莲都区法院还发布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案件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只要环境保护案件符合受理条件,立即予以受理,并优先予以排期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