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2日讯
2007年5月实施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然而,人体器官买卖仍屡禁不止。9月17日,在“赶集网”上,记者就看到一个称“实在没办法了”的青岛本地人要卖肾的信息。
23岁青岛海归网上卖肾
根据信息中留有的QQ号,9月18日,记者以买家的身份联系到了卖肾的小伙子。起初,他始终不肯透漏自己的身份,并一再确认记者是否为中介。
经过一番深入的恳谈,小伙子才慢慢放松警惕,他自称姓刘,是青岛本地人,在市南佳世客附近租房住,年纪不大,才23岁。
谈话中,小刘还说道,自己是一位“海归”,曾去过日本留学。然而,去年1月份,他因在学校与他人打架,被日本方面遣送回来了。为这个事,他还跟家里闹翻了,和父母分了家,因为没有工作,生活一直过得比较拮据。对卖肾一事,他说道,也是被逼无奈,因为急需用钱,又一下子拿不出来,“只好,以10万元的价格出售一个肾。”
“同时在跟他谈的,有4、5个,都是青岛的,还有人已经叫他去医院做配型。”小刘告诉记者,他知道,卖一个肾,对身体肯定不会好,“有一天躺在医院的很可能就是我,这等于卖命的活。”
然而,当记者劝说其以健康为重,悬崖勒马时,小刘又果断拒绝了,他自称“一家一个情况,已经下定决心了”。
赶集网:已作删号处理
据了解,国家曾明令禁止买卖器官。“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
对于这一点,小刘似乎并不清楚。在沟通中,小刘言语极端,想法并不成熟,记者旁敲侧击但却始终无法了解他的家庭情况、困境及父母的联系方式,无法让其家人出面劝说。于是,记者联系了赶集网,希望能先删除小刘发布的多条卖肾信息。
经过沟通,赶集网的客服人员表示,已对小刘的账号进行了锁定,电脑、QQ、电话等等都被监控,只要发布类似信息都会在30秒之内予以删除。
律师:建议向社会救援机构申请帮助
对于小刘的行为,记者又咨询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单律师表示,首先一点,小刘的行为已经触犯的法律,应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由公安机关介入,进行治安处罚。
其次,如果,小刘的生活确实遇到了可以向社会救援机构进行举报,如果人身和财产受到威胁可向公安部门报警。“卖肾是既危害自己又危害社会的一种行为。”单律师提醒道。
呼吁:希望小刘的父母能与本网取得联系
在谈话中,小刘的现状显然并不好,他还一再向记者表示,卖肾也是为了“赎罪”。小刘究竟犯了什么错误,记者无法得知。但是,对一个花季少年,卖肾可能是另一个罪过的开始。
在此,记者也希望能看到此篇报道的小刘父母,能够尽快与记者取得联系,或是给小刘去一个电话。本网电话80889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