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记者从萧山警方获悉,9月17日15时30分许,萧山警方接到报警:所前镇金临湖村一租房内有一小孩在家死亡,并有刀伤。
经侦查,警方于当晚7时许抓获犯罪嫌疑人明明(化名,男,14岁,萧山人),其交代当天下午在受害人悦悦(化名,男,8岁,贵州籍)家玩耍时,看到悦悦租房一零钱罐内有一些钱,为占为己有,明明就地拿菜刀将悦悦伤害致死,抢走24.5元后逃回家中,现明明因涉嫌抢劫罪(致人死亡)被警方刑事拘留,具体案情正在进一步查证之中。
另外,记者从专门负责刑事案件的法官这里了解到,明明已经满了14周岁,所以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记者采访了师大儿童教育学前系主任武建芬。她分析说:为了24.5元,14岁的小男孩就去杀人。其实,是一种对生命的漠视。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是不可缺失的一环。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首先要重视对孩子性情的培养,尊重生命是最基本的道德观念。
14岁的年龄,对于许多青少年来说,正处于冲动叛逆期,相信这24.5元只是一个诱因。因此,父母在家庭教育中,还要注意孩子人际关系的培养。
同时,家长是孩子的一面镜子。一般来说,孩子身上有暴力倾向,通常是因为在家庭生活中,遭受到父母暴力的对待。因此,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不要以暴制暴。
“这一事件中,我也好奇14岁的孩子原本打算如何来花费这‘24.5元’。是玩游戏机,还是干什么用途?”武老师说,“对于家长来说,平时不要对小孩子的零用钱管得太紧,要让他从小有自己支配和自己理财的意识。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张玎 屠雁飞 李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