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3日讯
男子张鸣与有夫之妇发生性关系后,又以“一夜情”之事告诉其丈夫相要挟,进行勒索,最终罪行败露获刑。9月19日,仙居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张鸣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仙居人张鸣,尽管今年只有24岁,但几年前就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而两度被判入狱。出狱后张鸣不仅没有改邪归正,反而染上了吸毒的恶习。
2011年3月24日,张鸣经他人介绍认识了林翠翠,没过几天,张鸣就与林翠翠在宾馆发生性关系。
3月31日,张鸣因驾驶朋友的汽车超速无钱交罚款,就想到了林翠翠。于是张鸣打电话给林翠翠,让她拿些钱交罚款,林翠翠表示没钱,张鸣就威胁要公开“一夜情”。怕丈夫得知自己出轨之事,林翠翠只好从亲戚处借了2000元给张鸣。
见如此容易拿钱,张鸣又打电话给林翠翠,称自己在公安局的案子急需交1万元钱,让林翠翠拿2000元,剩下的自己解决。
因林翠翠迟迟没有借到钱,张鸣数次威胁,并要求林翠翠与自己见面。
见面后,林翠翠说自己确实借不到钱了,但张鸣表示不仅要将偷情一事告诉她丈夫,还要叫人砸了她丈夫开的店。无奈林翠翠只好打电话到处借钱,最终从3个亲戚朋友那里借到了2300元钱。
4月11日,觉得自己无法摆脱张鸣纠缠的林翠翠,选择了到公安机关报案。4月26日,公安机关将正在吸毒的张鸣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鸣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张鸣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文中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