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6日讯
原瑞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生冯某收受他人钱财,制造病重假象,帮助因复吸毒品被劳教人员逃避劳教或强制治疗,一审被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冯某上诉,日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冯某,男,37岁,湖南湘潭人,2003年被瑞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聘为医生。2007年11月至2008年4月间,因吸毒者家属请托,冯某通过违规提供药物及调换体检血样等方式,使得戒毒人员健康体检不合格,帮助因复吸毒被劳教人员翁某等5人逃避劳教或强制治疗,冯某共收取18.2万元好处费。
冯某帮助戒毒人员逃避劳教或强制治疗,一般采取两种逃避方式,一种是毒品复吸者被决定劳教后,被投送到浙江省十里坪劳教所前,冯某给复吸者提供某种药物,吃了这种药物,劳教所发现劳教对象存在心动过速等病症,因此拒收并退回所外执行;另一种方式是把送检血液样本更换,加重吸毒者的病情。
法院认为,冯某作为强制隔离戒毒所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冯某又违法使用药物,使吸毒被劳教人员逃避劳教或强制治疗,其行为又构成滥用职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