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6日讯
记者从义乌市国税局税源管理二科获悉,近期,义乌一家企业因对税收政策理解不透,导致固定资产进项税款不规范抵扣,被义乌国税部门及时制止并纠正,既挽回了156万多元税款损失,也为企业避免了可能产生的涉税风险。
据悉,近段时间,义乌国税部门在一般纳税人企业日常税收巡查中,发现该企业已申报抵扣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与实际库存的设备数量不相符,其中9台(套)机器设备有出入,涉税金额合计达1079万多元,并且在账务处理上也存在不规范现象。
义乌国税部门立即组成工作组,深入该企业进行重新核查。经调查,该企业由于对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抵扣的相关规定理解不透,误将以租赁机器设备的形式用在外地一分支机构的固定资产进行申报抵扣。殊不知,这已严重违反现行税法有关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的相关规定。
经过工作人员的详细解释,该企业主及时采纳了国税部门的意见,并把该批固定资产作转让销售处理,按时申报缴纳了156万多元的增值税。
来源:浙中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