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6日讯
昨天,在义乌上班的代先生致电新报消费维权热线反映,自家电脑桌桌面无故开裂,可商家称赠品不予退换。他希望新报能帮他讨个说法。
赠送的电脑桌
突然开裂
代先生是河南人,租住在北苑街道黄杨梅社区。今年6月,他在义乌某电脑专卖店购买了一台售价4200元的电脑,专卖店还赠送他一张价值300元的电脑桌,桌面材质为钢化玻璃。
9月15日,代先生下班回家,发现电脑桌右侧位置裂开了一道长约17厘米的口子。“这里是放鼠标的地方,鼠标的重量总不至于压破钢化玻璃吧。”代先生觉得这是质量问题,便前往专卖店要求退换。
专卖店工作人员表示,钢化玻璃开裂可能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并非质量问题。“再说,电脑桌是赠品,就算坏了也不能退换。”
“他们说赠送电脑桌,我才买了电脑。赠品也是消费的一部分,为什么不能保修或退换。”代先生说,购买电脑时,商家并未告诉他电脑桌不能保修。
赠品
不能保修和退换
昨天,记者联系了专卖店售后服务部经理杨新嵘。他介绍,6月份,专卖店搞暑期促销活动。活动期间,凡是购买电脑的顾客都享受优惠价,还可获赠电脑桌。但是这批电脑桌并非专卖店生产的,而是从外地进的货。
“当初我们和代先生说得很清楚,电脑桌不享受免费保修和退换服务。何况电脑桌用了3个月,到底是人为造成还是自裂很难认定。暑期促销活动,销售电脑本来就没有利润,如果要退换,我们就亏本了。”杨新嵘说。
经记者调解,专卖店联系了电脑桌的生产厂家。最终,厂家答应为代先生免费更换钢化玻璃桌面。对此,代先生表示接受。
【律师观点】
赠品
也享受“三包”服务
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律师金京华表示,消费者必须先购买商品才能享受打折、接受赠品,因此只要消费者按要求购物,商家就应该保证商品的质量,赠品也应享受“三包”服务。
金京华说,商家声称的“打折商品,概不退换”、“赠品概不退换”等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他提醒消费者,当购买的打折商品、特价商品、获取的赠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可要求商家承担“三包”责任。如果商家拒绝承担,消费者应保留原始购物凭证,并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