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7日讯
33岁的王某正值壮年,但两个月前的一次感冒治疗要了他的命,因为王某选择挂点滴的是一家黑诊所。
因涉嫌非法行医罪,张某昨日被杭州上城区检察批准并执行逮捕。等待他的,将有可能是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去了家附近的无名诊所看病
王某来自安徽,和妻子一直在杭州打工。他们租住在上城区兴隆村,夫妻俩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年纪大一点的男孩才4岁。
今年7月22日下午,王某突然感觉身体不适,他不愿意去医院,就来到附近的一家无名诊所就诊,儿子跟在他身后。诊所其实就是一间临时租用的小屋子,里面杂乱地堆放着药品、杂物,看起来又脏又乱。
开诊所的张某来自江苏泗阳,说自己曾在老家的乡村卫生所帮过忙,还考出了《乡村医生资格证书》,2002年来到杭州后,做过药房仓库保管员和药品复核员。
从2009年开始,他在租住的兴隆村农民房里开起了诊所。由于收费便宜,附近的租住户以及老乡们,有点小毛小病,都找他看病,生意好的时候一天要看三五个病人。
头孢类药物过敏导致病人猝死
张某给王某看过病后,诊断王某是感冒引起气管发炎,建议打点滴。他自配了药水,没想到针扎进后1分钟左右,王某即发生药物过敏现象。张某马上让王某的儿子,跑回家去叫王某的妻子。
等到王某4岁的儿子拉着母亲来到诊所时,王某已经躺在床上,口吐白沫,神志不清。慌乱中,王某妻子赶紧拨打120急救电话并报了警,但人送到医院后,王某还是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张某事后说,挂点滴前,自己事先给王某做过青霉素皮试,确定对方没有过敏反应才用药的。他认为,青霉素皮试呈阴性,就可以用青霉素、头孢一类药物。
法医鉴定,王某系头孢类药物过敏而导致猝死。专家认为,事实上有的青霉素皮试呈阴性的患者,却对头孢药物过敏。
无证开诊所涉嫌非法行医罪
调查结果表明,张某未接受医学教育,无执业医师资格,未经许可开展医学诊疗的行为,以及对受害人王某的治疗行为与受害人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导致受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后果特别严重。
至于在没有执业医师资格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是怎样获取头孢等抗生素药物的,张某交代是他从江苏某药业有限公司进药的。
因涉嫌非法行医罪,张某昨日被杭州上城区检察批准并执行逮捕。检察官表示,依据刑法有关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