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9月19日—9月25日),海曙、江东和江北交警大队共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数为2198起。
事故特点:
以二车事故为主,损失较少;机动车单向事故高发,如江北辖区一周共有88起;电瓶车、自行车和机动车碰撞是主要事故类型,电瓶车和电瓶车碰撞事故有所上升。
上周最值得关注的事故类型——停着的车子被撞
是谁撞了张先生的奥迪车?
时间:9月24日,21点30分
地点:宁慈公路梅林水厂边
张先生到宁慈公路梅林附近办事,他把奥迪车停在了路边的水厂门口。
半小时后,张先生回到车边,傻眼了:崭新的奥迪车,左侧车门被撞得凹陷,反光镜和大灯也都被撞坏了。
张先生环顾四周,没有任何可疑的车子。
江北交警大队的民警调取了事发路段的监控,走访周围群众锁定了一辆安徽牌照的大货车。
很快,民警在宁慈公路附近的一个停车场里找到了大货车司机徐某。
面对证据,徐某承认他在撞了奥迪车后,看到车里没人,就离开了现场。
目前事故还在处理中。
江北交警大队翁警官点评:
我统计了一下事故记录,上星期我们大队接到了30多起停着的车子被撞的事故。
9月25日16点,沈女士停在北岸琴森一期路面停车场里的被其他车辆刮擦。
9月24日,李小姐停在丽江东路与康庄南路十字路口好味当门前,被其他车辆刮擦。
在所有事故类型中,这个类型的事故数量比重已经算大了。我分析了上周的一批案例,发现这类事故有两个特点:
1.肇事者很多都是新手;
2.事故发生地点大部分都在小区里,特别是停车位很紧张的老小区。
这类事故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事故发生后,撞的一方车主没有离开现场,报警后交警到场处理。这种情况比较简单,损失小的话,双方固定证据,可以自行到理赔中心处理。损失较大或双方无法协调,民警会到现场,根据碰撞痕迹、车辆是否违停等因素作出处理。如果车辆是停在规定车位里的,通常由撞的一方承担事故全责。
第二种:事故发生后,撞的一方离开现场,事后被车主发现。车主通常会报警,民警会通过调取监控等方式查找肇事车辆。
在这里提醒,一旦发现自己碰撞别人停着的车,哪怕对方车主不在,也不要随便离开现场,至少要报警留底,或者用留下字条等方式告知对方车主,这样可以避免之后涉及到是否逃逸,保险不理赔等追责。
如果被交通部门确认肇事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要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扣12分或拘留15天。
如果被确认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由交通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种:当车主没有及时发现自己的车子碰撞。这种情况比较麻烦,因为无法确认被撞的时间和地点,就很难找到肇事车。
建议司机们平常多留心,经常查看一下车上是否有被刮碰的新痕。如果确定车子有被碰撞的痕迹,要及时报警。
据都市快报 记者 诸芸 通讯员 翁恩锋 钟石松 陈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