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8日讯
把结识才几天的朋友的母亲当做“提款机”,在短短3个月“提款”6万多元。9月26日,犯罪嫌疑人汪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江山市检察院向江山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3月,16岁少年汪某在网吧认识了比自己小一岁的王某。经常在外玩的汪某身上没什么钱,看到王某的脚有些瘸,他计上心头。汪某把王某叫到一边,跟他商量敲诈王某母亲。当时,王某正在为没钱充Q币发愁,听到能从母亲那里拿到钱,王某一口答应。
到了王某家中,汪某装出一瘸一拐的样子。他告诉王某的母亲毛某,自己母亲去世了,父亲在外工作,他的脚被扎伤了也没钱看病。毛某动了恻隐之心,给了他100元钱,让他去看病。汪某走后,毛某有些不放心,询问儿子事情是否属实,王某一口咬定汪某说的都是实话。毛某听信了儿子的话。
之后,汪某就成了王某家的常客。每次来,汪某都会找各种各样的借口问毛某要钱。毛某也都一一满足了他。
到了4月初,汪某再次提出要敲诈王某母亲,遭到了王某的反对。汪某将王某一顿揍,王某又答应和他合作。两人以带王某出外旅游、读书等各种借口要钱,毛某又一次次地满足了他们。
很快到了6月份,汪某谎称父亲打了20万元钱给他,但这张存折需要更换,更换存折的费用还差7000元,希望毛某能够借给他。短短几个月内,毛某已经把家中所有的积蓄给了汪某,甚至连之前别人问她借的钱都收回来给他了,实在拿不出钱来的毛某向别人借了3000元给他们。
自打知道毛某没钱了以后,汪某就再也没有去过王某家。这让毛某起了疑心,而当邻居说到银行更换存折根本不需要花钱时,毛某大呼上当。6月15日,毛某报案。至此,她已经给了汪某他们6万多元。随后,警方将汪某和王某抓获。
汪某坦承,自己从毛某处骗得钱财后,分了一小部分给王某充Q币,其他的钱都被他们一起花掉了,两人甚至还一起租了一辆车,找了个司机,没事上街溜达一圈。而汪某更是呼朋唤友,经常性地请客吃饭,每天的花销都在一千元以上。而被他当做“提款机”的毛某一家,一年的收入也不过才两三万,家中并不宽裕。
9月26日,犯罪嫌疑人汪某因涉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江山市检察院向江山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王某因为年纪未满16周岁,不予追究法律责任。 (据衢州晚报 记者 胡晨敏 通讯员 江恭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