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底,杭州市区出台小额担保贷款新政策,最高额度为20万元。符合条件的主城区户籍创业者可享受全额贴息;“新杭州人”可享受50%的贴息。
政策实施一年多来,由于“担保难”、“扶持对象范围小”等原因,申请贷款的人不多。为了让更多“小老板”能享受贷款政策,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发出通知,进一步完善市区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让申请门槛更低、手续更便捷。
扶持对象范围扩大
房产中介、建筑工程类项目
也纳入范围
原政策: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在领取营业证照时必须处于未就业状态;
只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一定要有营业证照。营业证照登记注册时间必须在2008年1月1日后。登记地必须在六城区范围内;
从事房产中介、建筑工程类项目不能申请。
调整后:申请人只要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只在所提供的营业证照注册单位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除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外,占有30%以上股份、申请时只在所提供的营业证照注册单位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合伙人、股东,也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考虑到从事种养殖业的创业人员无法领取营业证照的实际情况,允许以承包协议代替营业证照。将营业证照登记注册时间放宽为2003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地放宽至杭州市区范围(包括萧山、余杭)内;
从事房产中介、建筑工程类项目也能申请。
担保门槛降低
萧山、余杭商品房也能用于担保
原政策:对以房产担保作为担保措施的,要求房产在六城区地域内;
只有申请人自有或共有的房产才能作为担保;
担保房产必须是具有完全产权的商品房,按揭没还完的不行;
请在岗职工作为担保的,要求担保人居住在六城区地域内;担保人必须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在岗职工。
调整后:担保房产的范围扩大至杭州市区内,包括萧山、余杭;
如果申请人没有房产,也可以由第三人(该第三人不能作为保证人担保)以自有或共有的杭州市区范围内的房产(60周岁以上的第三人须有2套以上房产)作为担保。
除了具有完全产权的商品房,自有或共有的农民房、经济适用房、仍在按揭的商品房也可以用于资产证明,申请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贷款。
请在岗职工作为担保的,担保人除居住在六城区外,还可以居住在萧山、余杭。六城区地域内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也可以作为担保人;具有六城区户籍、固定住所、稳定收入的社区(行政村)其他工作人员也可以作为担保人。
申请手续更加简便
全脱产培训不再是必须条件
原政策:“新杭州人”要先领取《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才能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一定要参加为期5-10天的全脱产创业培训后,才能提出申请;
要到户籍所在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室申请;
每次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同一扶持对象最多不超过2次。
调整后:符合相关条件,但尚未领取《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的“新杭州人”,也可以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创业培训不再作为申请条件,而改为贷后创业服务的内容之一;
新杭州人可以向经营所在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室申请;
以联保形式申请的,可以共同向发起人户籍所在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室提出书面申请;
对每次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的借款人,贷款次数增加至不超过4次。
据都市快报 记者 魏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