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9日讯
记者9月28日从义乌市消防支队获悉,义乌“9·25”亡人火灾系人为所致,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调查认为是刑事案件,目前警方正在全力侦破。
9月25日晚11时37分,义乌市北苑街道塘坦村一民房5楼发生火灾。义乌消防部门于晚11时55分扑灭大火。起火建筑共5层,过火的是顶层中部一个房间,过火面积约15平方米。室内有一男两女遇难,经查分别是32岁的江西男子菊某、22岁的安徽女子葛某,以及21岁的福建女子熊某。
火灾发生后,市领导及省、市、县三级相关部门负责人赶到现场。技术人员迅速查明了火灾性质。经现场勘验发现,两名女性死者身上有刀伤,死亡人员无明显逃生迹象,起火建筑内发现一把刀具,刀尖上附有血迹过火痕迹,联合调查组一致认定此次火灾为刑事案件。
来源:金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