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30日讯
日突如其来的一场车祸,把贵州人魏怀秀撞得腰椎小骨骨折,现躺在床上等待后续治疗,5000多元的医药费让她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捉襟见肘,可肇事司机却迟迟不愿现身。“我只赔60%,不行就让他们到法院去起诉吧,法院认定要给多少我就给多少。”9月29,记者联系上肇事司机严某时,他如此说。
一场意外的交通事故
9月15日晚7时许,魏怀秀从义乌上溪镇某衣架厂下班回家。穿过03省道潘村路段时,她被严某驾驶的摩托车撞倒。事发后,义乌市交警大队上溪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勘察后认定严某负主要责任,魏怀秀负次要责任。随后,严某陪着魏怀秀到义乌市某医院就诊。通知魏怀秀家属并交纳3000元左右的医药费后,严某离开。
魏怀秀的大儿子从老家赶过来照顾母亲。在接下来的治疗期间,他一直都联系不上严某。交警部门也多次联系过严某,但是后者一直没有再出现。“现在已经花了5000多元医药费,除了他那晚付的,我们从别人那借了3000多元,再也没有钱继续治疗了。现在只能回家休养,药也不得不停掉了。我们不求他赔多少,但是他总应该出来当面和我们解决事情呀!”魏怀秀的大儿子对记者说。
肇事司机只愿承担部分费用
9月29,记者电话联系上司机严某。他自称现在人在深圳,并不在义乌长住,“事发当天正好在义乌出差”。严某称发生事故撞伤了人他也很抱歉,愿意承担责任。但是,因为他并不是全责,所以不愿承担全部的治疗费用。“之前我已经支付了3000来元钱,我愿意承担治疗总费用的60%,只要他们出具医院的发票或证明,该补多少我补多少。如果他们不愿意,那就去法院起诉我吧,法院认定我要给多少我就给多少。”严某说。
当记者问起严某什么时候愿意与魏怀秀见面解决问题时,他说自己暂时没有空,需要等到“十一”之后再确定见面时间。
□交警说法
记者联系到上溪交警中队值班民警。这位民警称,负责该起事故的民警因为不当班,所以具体的情况也无法了解清楚。“如果当时有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肇事方主责,受害方次责的,那肇事方的确不需要支付全部的治疗费用;如果肇事方坚持不愿意赔偿,受害方可以通过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讨损失。”他说。
来源:浙中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