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以往中国内地各省间交通违法记录不互通,外省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往往能“钻空子”躲避处罚。10月1日起,江西、广东、浙江等10个省区将开始跨省转递交通违法记录,异地交通违法行为“逍遥法外”的不合理现象将得到纠正。
记者1日从江西省交警总队获悉,按照中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要求,从今年10月1日起,江西、江苏、浙江、广东、四川、贵州、吉林、黑龙江、青海、新疆10个省区,将跨省传递“交通监控设备采集的违法记录”。
中国内地车辆牌照号码按省区划分,以往各省区间的“交通监控设备采集的违法记录”一般不会及时“沟通交流”。车主在外省区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往往抱着侥幸心理,不按规定接受处罚。有的车主甚至故意给车辆办理外省区牌照,利用交通违法记录各省区间不互通的“空子”,达到逃避处罚的目的。
“这些情况,给交通部门的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江西省交警总队总工程师熊义津表示,实现省区际间违法信息交换,将有利于打击套牌假牌等违法犯罪行为,而这些外地号牌车辆也将无法再“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