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03日讯
9月29日,浙江拓远律师事务所的邵瑞青律师代理的一起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在西湖区法院开庭,不过她并没有走出律师事务所,而是直接打开办公桌上的上网电脑,同时戴上耳麦并将摄像头对准了自己。
打开指定网页后,审理本案的法官和两名被告(肇事司机本人和保险公司代理律师)都出现在视频上。案件的审理程序并没有两样,很快双方就达成了和解,整个过程不到15分钟。
当天上午,西湖区法院举行网络法庭启用仪式,同时宣布西湖法院陈辽敏法官网上调解工作室正式开通,邵瑞青律师代理的这起官司正是网络法庭审理的第一起案件。
西湖区法院邵天一院长介绍,网络法庭以网络审判、调解为主要内容,通过多媒体通信传输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科技手段,使诉讼参与人通过网络参与法院开庭审理或调解过程的一种全新审理模式,它可以使身处异地的当事人,不用担心旅途时间、精力、金钱等因素,既减轻了诉累,也节约了司法资源。
早在2006年,西湖法院在杭州市法院系统率先推出网上立案,打破了传统起诉方式和地点的限制;2007年,西湖法院在审理一起跨国离婚案中,大胆采用QQ视频方式审理,获得社会各界广泛好评;2008年,西湖法院利用电子科技法庭建立远程审判系统,将刑事审判法庭与西湖区看守所建立的专门远程法庭相连接,实行刑事远程审判,获得省高院的高度肯定并在全省加以推广。
在总结分析以往网络办案成功经验后,西湖区法院认为,以电子法庭和视频会议技术为支撑的网络远程审判系统已较为成熟,鉴于民商事案件占西湖法院案件总量60%以上,法院将该经验推广至民事审判,并且专门制定《关于民商事案件网络视频审判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网络视频调解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
邵天一院长同时承认,网络法庭无疑是一个新生事物,并可能带来一定的争议,在运行过程中也可能会存在这样那样技术上、程序上的问题,但他表示,制度创新的生命力仍然必须通过实践来检验,通过小心论证、大胆探索、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