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09日讯
“明天油价降了,今晚就不要去加油了。”昨日,一条关于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要下调300元的消息在网络里不胫而走,杭州的“有车族”陈先生还将信将疑。直到傍晚6时,浙江省物价局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陈先生才算吃上一颗“定心丸”。
据悉,此次调价为16个月以来首次下调成品油价格。调价后,浙江车主常用的93和97号汽油分别为7.23元/升、7.68元/升。
93号汽油每升降了0.23元
省物价局网站上的消息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1〕252号)有关规定,浙江省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均下调300元,非标准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也相应下调。
调价后,我省90号、93号、97号汽油,0号柴油和-10号柴油的最高零售价格分别为9090元/吨、9635元/吨、10181元/吨、8240元/吨和8734元/吨。
核算后的各标号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分别为:90号汽油为6.73元/升、93号汽油为7.23元/升、97号汽油为7.68元/升、0号柴油为7.05元/升、-10号柴油为7.47元/升。
调价后,私家车用得最多的93号汽油零售价下调了0.23元/升,97号汽油下调0.25元/升。另外,0号柴油也下调0.25元/升。
根据通知规定,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各标号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对于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该通知称,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每吨不小于400元。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此外,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实行等额降低。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倒扣3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调整后的价格自2011年10月9日零时起执行。
成品油价格
16个月以来首次下调
8月初以来,由于美国和欧洲债务危机日益加重打击了投资者信心,加之市场担忧欧美经济二次探底,国际市场油价震荡回落,特别是9月下旬以来加速下跌,10月4日,WTI和布伦特原油价格分别跌至每桶75.7美元和99.8美元。
按照现行定价机制,当国际市场相关油种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国家才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不少声音认为此次调价有些“姗姗来迟”。针对此问题,昨日,国家发改委在其官网上发文作出了回应。
国家发改委认为,如果单纯从时点价格比较,国际市场油价从前期每桶120美元的高点回落至目前水平,下降幅度确实早就超过了4%,但从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看,有一个逐步回落的过程,近日才达到4%的调价边界条件,因此决定适当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
据了解,国内最近一次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调整发生在4月7日,至今已有五个多月保持在历史最高价位上纹丝不动。同时,发改委此前最近一次下调油价是在2010年6月1日,此次调价为发改委16个月以来首次下调成品油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