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09日讯
想走诉讼途径开展消费维权却无力承担诉讼费的消费者,今后不用再为此犯愁了。日前,《丽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权诉讼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据市消保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设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权诉讼基金,将为因商品或服务质量原因造成重大损害的消费者提供诉讼费用紧急援助,基金的来源将从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中列支。今后,消费维权调解失败、需要通过诉讼途径维权但消费者又无力承担诉讼费用的案件,该基金将以补助费用方式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权诉讼基金的援助范围包括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残疾或死亡的案件,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导致的社会反响强烈、有代表性的群体性投诉案件(10人以上),经营者提供的种子、肥料、农药、农业机械等农用生产资料导致农民利益严重受损的案件。不仅如此,其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具有特殊困难的消费者,也可以申请诉讼援助。
市消保委负责人告诉记者,基金的适用范围为丽水市,申请人是丽水市常住人口或在丽水市缴纳社保三年以上的自然人,都可以申请援助,市消保委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核定的基金补助费用直接向受理案件的法院代缴全部或部分诉讼费。
来源:丽水网-丽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