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0日讯
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市普通高中贫困生也可以通过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了。而在此之前,高中段学校仅职业学校学生可以享受。这是10月9日记者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获悉的。
去年10月起,我省面向中职学生全面推广国家助学金政策,使所有中职学生(除高三生外)都享受了国家政策的实惠。今年7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又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自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建立以国家助学金、困难学生免学费、学校奖助学金为主要内容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据悉,新政策面向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1500元,资金由省、市县财政按比例分担,我市资助面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的16%左右。
不过,助学金申请有一套严格的审核程序,在本人申请的基础上,要经家庭所在地村委会(或社区)、乡镇政府(或居委会)、就读学校分别审核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报教育部门审核。
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使普通高中资助面迅速扩大,更多的贫困生可以读得起书。(衢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