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10月11日讯(记者 廖小清 通讯员 玉丽)10月12日是第22个“国际减灾日”,主题是“建设具有抗灾能力的城市——让我们做好准备”。省民政厅日前发布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评估报告显示,今年以来,我省干旱、洪涝、风雹、台风、低温冷冻和雪灾、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人民生命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特别是洪涝灾害降雨量极大,区域集中,直接经济损失达121.5亿元,居各种自然灾害之首。
据民政部门统计,截至9月底,全省累计受灾人口743.7万人(次),因灾死亡5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78.4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40.1千公顷,绝收面积45.7千公顷;房屋倒塌1.3万间,损坏房屋2.5万间;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8.7亿元。
今年以来,全省除地震灾害以外,干旱、洪涝、风雹、台风、低温冷冻和雪灾、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均有发生,涉及到绝大部分县(市、区),全省90%以上乡镇(街道)不同程度受灾。
影响最大的数洪涝灾害。今年1至5月,我省降雨量持续严重偏少,比常年同期偏少5成多,为1951年以来同期最少,部分地区出现旱情。6月3日后,天气形势发生大转折,出现4轮大面积强降雨,导致旱涝急转,降雨量列1954年以来梅雨期降雨量第2位。而且几次强降雨区域基本重叠,主要集中在杭州、绍兴、金华、衢州等地,多条江河数次发生流域性洪水。
面对灾害,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应对,扎实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及时启用避灾安置场所,对需要转移的人员实行拉网式巡查,逐乡、逐村、逐户检查落实,确保人员安全。6月洪涝灾害发生后,省财政立即下拨应急救灾款2000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洪涝救灾资金5500万元,受灾的各市、县(市、区)财政也及时投入资金,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据统计,全省需恢复重建的倒房户有3297户,目前已动工2966余户,动工率89.9%;已竣工1376户,竣工率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