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4日讯
“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将投入财政资金130亿,用于建设残疾人事业。根据目标,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将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到了2015年,80%以上的浙江残疾人将过上“小康”。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0年,全省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达71.9%,高于全国残疾人平均水平14.5个百分点;城镇残疾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053元、农村残疾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达7632元,分别占2010年城镇、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收入的58.7%、67.6%。
过去的5年,浙江省共扶持10万名残疾人实现脱贫,帮助2113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城镇残疾职工、残疾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2.3%和87.6%,农村残疾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6.6%。
“十二五”期间,浙江省残疾人事业总体目标是“率先建立健全具有浙江特色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率先实现残疾人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十二五”期间,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2015年达到80%以上。主要工作目标是实现“四个人人、两个普遍享有”,即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社会保障,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残疾人人人享有安全的住房,残疾儿童少年人人享有义务教育,基本满足十五年基础教育;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残疾人普遍参与社区活动。主要任务是实施“十大小康阳光助残行动”和“十大残疾人服务能力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