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方式将会有所调整
很多人可能都会收到类似的短信:“××银行正在发售理财产品,5万元起售的产品年收益率是4.5%,50万元起售的产品为4.7%,500万元起售的产品是5.0%。另外,短信提到,上述产品皆可通过网银购买,并强调,欲购从速。”
这其实是一条司空见惯的短信。记者收到或看到过的理财产品促销短信内容大体如此。不过,根据银监会10月9日对外发布、将于明年1月1日实行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这样的宣传销售文本中有诸多问题需要更正。
新出台的《办法》第三章为“宣传销售文本管理”,该章节指出,商业银行为宣传推介理财产品向客户分发或者公布,使客户可以获得的书面、电子或其他介质的信息皆归于宣传材料的范畴,短信也在其列。记者收到的短信只提收益率,而对风险只字不谈,新规实行后应作修改。
另外,记者之前看到杭城某股份制商业银行打出的某款“权益类理财产品”的起点金额为30万,这也是不被允许的。因为监管部门对权益类理财产品的起点金额下限规定为100万元,个别客户如果能提供相关资产证明,表示其风险承受能力较高,那么确实可以将门槛降至30万。但该银行将“30万”作为低门槛卖点,显然是不合适的。
“要将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客户”,是此次治理银行理财市场乱象的首要宗旨。因此监管部门要求银行要对理财产品进行风险评级,由低到高至少包括五个等级,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分。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应当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确定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由低到高至少包括五级,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分。
预计打击揽存收效不大
由于国内理财市场竞争激烈,各家银行纷纷利用高收益率吸引客户,而更高的收益率意味着银行不得不采取更为激进的投资策略。银监会出台相关措施规范银行行为势在必行。不过一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人士认为,此次办法只针对银行理财产品,对现有违规现象整治作用不会太大。
“银行通过代销信托公司的短期理财产品就可以轻易绕开监管,如果不是多管齐下,违规揽存的现象难以叫停。最彻底的办法就是改变目前“存贷比”的考核方法,这样才能让银行利用发行高息理财产品冲时点存款的行为变得毫无意义。
公开信息表示,银监会方面曾经提到,有机构提出建议将《办法》的监管范围扩大至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明确理财资金到账的具体时点等措施,但《办法》最终并未采纳。银监会方面表示,主要是考虑到《办法》作为部门规章,既要考虑立法的专业性与可行性,不宜对有些操作层面的内容作过多过细的规定;又要考虑适应金融市场与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审批,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
而银行业人士指出,仅约束银行理财产品,而不是对银行渠道所有理财产品销售规范约束,则有可能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的现象,信托类产品或将进一步占据银行理财市场份额。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洪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