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5日讯
诸暨的潘先生给我们打来电话,说是去年在杭州住酒店的时候,丢了一对3千多元的耳钉,中间因为事情耽搁了,直到上个月才和酒店联系上,结果没想到,对方说东西已经处理掉了。
潘先生说,去年的四月份,他入住了杭州中河路上的圣瑞驰财富酒店,结果,一对耳钉落在了那里:“白金的话,三千多。我们之后就打电话给酒店,他们说有的,后来因为我自己的原因,我从楼上掉下,休养了半年多中间把这事情忘记了。”
直到上个月,潘先生记起来这事情,再给酒店打了电话。“他们就说给我处理掉了,处理掉是什么意思啦,那我的东西就是他们的了?”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帮忙记者和潘先生一起,找到了酒店。
杭州圣瑞驰财富酒店李经理:“我们因为时间过去太久了,资料我们都保存三个月左右,人员也都变过。我也问过现在的工作的人,我们也查不到有这么一个情况,那当时是谁和你联系的呢,名字是什么?”
潘先生:“那我哪里知道谁和我联系的。”
因为酒店没有一年前的存档资料,同时,潘先生也没有办法找到,当时和他通电话的酒店工作人员,这个情况,把大家都难住了。
杭州圣瑞驰财富酒店李经理:“现在都一年多了,现在所有酒店规定,现在所有酒店规定都三个月之内你来取,三个月之外的话全部处理。(那你们怎么处理呢?丢掉了还是变卖了?)不是丢掉和变卖,我们酒店有个内部处理规程的,你们三个月不来领的话,我们不管包括行李也好,其他东西也好,我们都自己处理掉了。(那你们酒店是什么规定呢?怎么处理呢?)比如说你这个遗留物品那么该不要的就不要了。”
虽然潘先生遗失耳钉这事,一时难以查证。但酒店经理的这番说法,让潘先生很气愤。那么,酒店方面到底有没有权利,自行处理客人的遗失物品呢?我们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酒店的做法,不符合《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戴和平律师:“如果人家有东西遗失的你找到了,应该告知对方,那么如果告知对方,对方不要的或者怎么样的找不到人的,那么在半年时间之后,那么你可以交给国家有关部门,收交给国家所有,那么你酒店旅店也没有权力把这个东西擅自处理。”
另外,戴律师也表示,如果有证据证明,酒店确实擅自处理了相关物品,当事人可以要求酒店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