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6日讯
10月12日,记者从台州市财政局获悉,浙江省财政厅日前下达2010年度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其中台州市获得496.2万元(市本级116.81万元),补偿金额居全省各地市第二位。
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是上级财政部门专项用于支持各类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小企业信贷业务的政府引导性专项扶持资金,其目的是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企业,特别是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且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在200万元以下的生产型、科技型、就业型等各种所有制形式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最终促进其平稳、健康发展。去年,台州市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共为小企业(微小企业)发放贷款824932.23万元,其中台州银行台州市分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温岭市支行因贷款余额突出,还被评为2010年度小企业信贷服务先进单位。
来源:台州日报作者:叶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