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7日讯
记者昨天从嘉兴市教育考试院获悉,2012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办法已经出台。招收学校为空军航空大学,是一所以培养飞行人才为主体的综合性高等军事学府,是中央军委批准的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曾培养过航天英雄杨利伟、翟志刚等,近300名毕业学员成长为共和国将军。
条件和程序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都要求男性,其中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要求199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空军招飞任务地域的正式户籍;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学生要求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求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学员身高在165厘米至185厘米之间,体重在52公斤以上,双眼裸视力0.8以上,无色盲、色弱,身上无文身、刺字。
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考英语、俄语),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线以上。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学生的高校须是教育部注册的公办院校,当年经省级招生办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当年经省级招生办本科第一批录取且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初选主要包括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初步检测。由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招飞身体“五查”(查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通过者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推荐为初选对象。
学制和待遇
空军飞行学员入校后经过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在校学习4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和教练机飞行训练,这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授予学士学位,享受副连职军官、空军中尉军衔待遇。如因身体或技术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根据本人素质情况转入地面军事院校学习。
被录取的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飞行学员,在航空大学学习2年,享受待遇、培训模式与高中生飞行学员相同。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在飞行院校学习2年,入校即享受军官待遇,毕业后获得军事学学士学位,定为正连职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