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0日讯
这几天,从云南到永康市务工的朱启万、向仕莲夫妇一直在找一个接生婆,今年中秋节的那一天,向仕莲要分娩,一自称有着十年接生经验的老乡竟然让他们的孩子送了命。接生婆要不要为孩子的死负责?这是偶然事件吗?
为省钱,找了接生婆老乡
朱启万、向仕莲夫妇来到永康多年,租住在永康市经济开发区长城村湖田沿自然村。
今年中秋节,怀胎十月的向仕莲临产了,经过别人的介绍,他们找到了一个自称有十年接生经验的老乡给孩子接生。
“现在到医院生孩子比较贵,找接生婆接生可以省下一笔钱。”朱启万说,在他们云南老家,农村里很多人生孩子都是找当地接生婆的。
朱启万夫妇找的这个接生婆也是在永康一家企业打工。据朱启万的老乡介绍,在永康她也曾给老乡接生过,在老乡当中还有一定的“影响力”。
当天早上,向仕莲的肚子痛了起来,到上午9点多,朱启万预计妻子要生了,于是马上跑去叫来接生婆。
“她来到之后,就让我老婆睡在床上,不停地擀肚子,从右往左推,想让孩子出来。”朱启万回忆说,可是,生孩子没有接生婆想象的容易,直到11点40分左右,孩子才有点出来,还被卡在子宫口,十几分钟后才生下来。
但是,此时的孩子已经是奄奄一息。看到这种情况,接生婆拿过一床被子,将孩子包了起来,告诉朱启万、向仕莲夫妇俩,只要这样捂着,捂到第二天早上就会好的,然后就走掉了。
后来朱启万醒悟过来,赶紧把孩子送到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抢救,但孩子早已死亡。
接生婆要不要为孩子的死负责?
因为是第一胎,为迎接新生命的到来,朱启万、向仕莲夫妇做足了准备。老家的亲友还寄了很多小衣服过来。“孩子突然没了,我们都晕了,很长一段时间都缓不过神来。”朱启万说,直到前两天才想起来,接生过程中,接生婆很不负责任,接生婆应该承担一些责任。
于是,前天朱启万来到接生婆的出租房,但是没人,经过打听终于在一家企业里找到这个接生婆。但是对于自己的接生行为,接生婆开始还一再否认,直到朱启万、向仕莲夫妇指认,她才承认。
那么接生婆要不要为孩子的死负责呢?浙江航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楼建航认为,根据《母婴保健法》的规定,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违反了该规定,接生人员以及婴儿父母都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情节严重的,要被追究非法行医罪的刑事责任的。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同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类似事件永康已发生多起
据介绍,类似这样的事件之前永康已经发生了多起。
2009年9月3日凌晨4时,贵州籍民工王某的妻子杨某生产在即,由于怕到正规医院费用高和比较麻烦,找来一个名叫王天翠的云南籍接生婆帮忙接生,结果妻子难产而死,胎死腹中。后来,王天翠因涉嫌非法行医罪被该院依法逮捕并被判刑。
去年7月,贵州籍外来务工人员韩某妻子临产时到永康市古山镇一老乡接生婆处接生。接生婆让韩某妻子蹲到地上,蹲了一个多小时之后才开始接生。看到孩子的头后,接生婆没有洗手消毒就把手伸进产道掏,掏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把孩子给拽了出来。除了孩子还拉出了一个大肉团,接生婆觉得可能还有一个孩子,于是继续掏,产妇流血不止。韩某觉得不对劲,赶紧打了120。据医生介绍,那团肉是子宫,因为接生婆在胎盘脱离之前就强拉硬拽,造成其子宫内翻,医生不得不动手术把子宫切除。
对于这些非法接生的行为,永康有关部门也一直严厉打击,这两年来已经查处了多个非法接生的窝点和诊所。
外来民工生孩子永康有补助
其实,在永康,外来民工生孩子是有补助的。早在2009年,永康市就出台政策,凡是居住在永康市6个月以上符合生育政策的外来农民工孕产妇,凭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准生证;符合生育政策,家庭年收入在8000元以下孕产妇,凭就业单位或所在村镇、居委会出具证明;符合生育政策的永康市低保户籍人口孕产妇,凭夫妻双方身份证、准生证和低保证明都可以免除诊疗费等费用。
今年,永康市红十字会又发起成立“新永康人经济困难家庭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基金”,从今年10月起至未来5年内,永康市红十字会从当地26家爱心企业捐赠的资金中,拨出255万元,救助1万名外来民工经济困难家庭孕产妇。据金华晚报 胡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