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为浙师大老师开的那辆肇事车,图片由交警提供。
浙江在线10月21日讯
昨天上午,钱江晚报《浙中城事》热线0579-89111111接到一个匿名报料电话:10月18日中午,浙师大校园里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听说发生在桃源(宿舍)附近,开车的是一个女老师,撞伤了两名女学生。
记者核实:报料人无法提供更多的信息,只知道事发后120急救车和交警都来过现场。随后,记者通过多方了解,找到了几位目击者,大致还原了这起发生在浙师大校园里的交通事故。
目击者:车速不快,车后挂有“实习”标志
昨天下午,浙师大校内的事故现场,已经看不出什么痕迹了。记者转了几圈,总算找到了几名目击者。其中,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同学当时正好去食堂吃饭,目睹了整起交通事故的经过:
18日中午,12点左右吧,我们放学后就三三两两结伴去食堂。大家都走在路边上,眼看就要到食堂了,这时候,后面开来了一辆黑色的轿车,沿着路边开着,看上去像是想在路边找个地方停下来。
周围的同学都没怎么注意身后有车贴过来,还是有说有笑慢慢走着。接下来,大家就笑不出来了。那辆车没有减速,反而直冲人群撞了上来。
因为太突然,没来得躲避的两个女生,当时她们正一前一后走着,被撞倒在地。两个人好像一瞬间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推了一把,往前扑倒在地上。
走在后面的那个女生最先被撞到,倒在地上起不来,貌似伤得不轻。走在前面、第二个被撞的女生好像还好,很快就自己爬了起来。她们一行是3个人,没有被撞到的那名同伴,吓得不知所措,站在一边。
当时,车速也不是很快,我们都没有听到特别响的撞击声。所以事故发生时,很多人都没有反应过来,有些人是听到别人发出的惊呼声,才回头看到发生了事故。
撞倒人后,车子停了下来。司机是个女的,好像是学校里的一名老师。她看上去很慌张,下车后守在两名女生身边,不停地问,“有没有受伤,伤得重不重。”
后来,两名受伤女生的同伴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没过多久,120救护车就过来了,女司机和医护人员一起把受伤的学生送上了车,然后步行离开了。
这时,我们才看到,那辆轿车的后车窗玻璃上贴着一个黄色的圆形标志,上面有“实习”两个字。
伤得较重的女生,右肩处粉碎性骨折
据知情学生透露,事故发生后,浙师大有关领导第一时间就赶到了现场,女司机的态度很好,积极配合两名伤者的治疗。
记者从交警处了解到,受伤的两名学生被120急救车就近送往了广福医院。
随后,记者找到了当时接诊两名女生的急诊科医生吴梅花,她记得这两名受伤的女生,其中一个只受了一点外伤,而另一个则比较严重,“右侧肱骨头——也就是右手臂与右肩连接处的那块骨头骨折了,另外还有一些软组织挫伤。”
经向医院和交警两方求证,我们得知骨折的那名女生名叫陈海燕,10月19日已经从广福医院转入金华市中医院。
昨天下午,记者在中医院找到了陈海燕,她所在的病房没有开灯,相比同层的其它病房显得安静一些。她的家长也在病房里,但并不愿意多说,只是表示校方已经妥善处理这件事。
中医院的医生告诉记者,陈海燕的右侧肱骨头的确粉碎性骨折,粉碎程度比较严重。因为刚刚转入医院,所以目前还没有确定手术时间,“手术后两三个月应该可以通过功能训练,慢慢恢复。”
交警:事故原因与责任方仍在认定
昨天傍晚,记者来到金华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江北事故中队。当天赶去现场处理的警官介绍说,肇事女司机姓马,是否属于“新手上路”并不能确定,“目前,伤者还在医院接受治疗,事故原因及责任认定也还在进一步处理中。不过,在校园里驾驶机动车撞人,一般责任都在机动车这一方。”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肇事司机,称呼对方“马老师”时并没有遭到否认。可当记者问及“星期二中午发生的一件事”时,这位马老师说了一句“对不起”之后,便挂断了电话。
记者夜访浙师大,又目睹了一场小车祸
昨晚,记者再次来到浙师大校园内,想看看这里的交通环境。在校内的主要行车道上,我们并没有看到明显的限速标志,在大多数交叉路口,我们也没有看到明显的减速提醒。
当时正好是晚上9点,晚自习刚刚下课,路上的学生很多。
过往的车辆时速几乎都在20公里以下慢行,时不时还要停下来避让行人。
在师大人家餐厅附近,一条不宽的路上,我们看到一辆还没上牌的新车试图在人群中超车。
当车开到商业街附近时,我们看到了最不想看到的一幕。这条学生人流量极大的路上,刚刚又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交警正忙着在现场拍照取证。据现场一位老师说,因为人多,一辆电动车撞倒了一名学生,伤势不重。
我们想,人多不是理由,校园安全需要用更多更实际的细节去维护。
比如校园里的树比较茂盛,路灯被遮住,校方是不是能在路口多设些光源;比如司机在校内开车时能否自觉减速,别打远光灯;比如相关部门是否能够增设限速、减速提醒;比如上下课、就餐高峰时是否能安排保安维持路上的行车秩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