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4日讯
“我认为,鉴于原告方也参与了还贷,应判决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不对,根据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原告仅能享受房产增值中的部分。”“你们都不对,那50万元房款是被告的婚前个人财产。”……10月21日下午,定海虎山社区在社区活动中心举行了一堂别开生面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专题讲座。
说是讲座,但主讲的北京大成舟山律师事务所陆敏律师却成了聆听者。而来听讲座的大爷大妈们对几个离婚诉讼案例中的财产分配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纷纷作出自己的“判决”,现场气氛丝毫不亚于一场真正的法庭辩论。
虎山社区的居民构成中,很多都是老年人。随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出台,一些涉及离婚后家庭财产分配以及子女和父母间财产赠予的条款成了很多老年人关注的焦点。但由于受知识面和理解力所限,很多“拗口”的条文对他们来说往往“一知半解”。
“考虑到这一点,我们才决定讲座要换一种形式,采用最通俗易懂易记的形式。”社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原来,社区干部在观察后发现,很多时候,老年人是通过争论才加深对新生事物的了解,这无疑让他们眼前一亮。“讲座选取的都是新近发生的真实案例,让大家大胆地去做判断,通过这种观点的交锋和碰撞,最后得出正确的结论”。
到了律师点评环节,大家都睁大了眼睛,生怕漏下了一个字。“哦,原来只能分得增值部分啊,那我得记下来。”听完律师的点评,主张“夫妻共有”的大妈显得有点不好意思,忙着在“小本本”上写下什么。一个半小时的讲座,大家意犹未尽。“还是这种形式好,听得明白也记得住。以往的讲座都是台上一人‘滔滔不绝’,台下听得云里雾里的,半天都不知道在讲些什么。”社区老党员张家荣感觉很有收获。老张是社区的网格组服务队员,平时经常参与社区内的咨询和调解。“这下我可能说道说道了。”他开心地说。
来源:舟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