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小”整规先进单位、个人和示范创先乡镇(街道)、街(村)表彰推荐对象公示
浙江省“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规工作先进单位
一、地市级:
杭州市、宁波市、丽水市
二、县(市、区):
杭州:余杭区、萧山区、富阳市、建德市
宁波:余姚市、宁海县、鄞州区、慈溪市
温州:苍南县、洞头县、乐清市、平阳县
湖州:德清县 长兴县
嘉兴:嘉善县、海盐县、平湖市
绍兴:绍兴县、诸暨市
金华:东阳市、永康市、武义县
衢州:江山市、柯城区
舟山:定海区、普陀区
台州:椒江区、温岭市、玉环县
丽水:莲都区、松阳县、遂昌县
三、省级单位:
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