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5日讯
结合全市“双百”行动,温州市环保局近日出台十条意见,将通过审批窗口提高效能、简化环评流程程序、重大建设项目全程跟踪以及拓宽企业抵押贷款渠道等多种服务措施,加大对温州市企业帮扶力度。
根据意见,在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方面,市环保局积极协调金融系统,加快排污权抵押贷款机制建设,拓宽企业抵押贷款渠道。企业可将排污权作为无形资产,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获得贷款,贷款额度参考固定资产抵押贷款模式,一般为排污权评估价值的70%-80%。对转型升级企业、高新技术项目需要新增排污权指标的,在排污权出让时可按指导价协议出让。
为提高企业办事效率,环保部门将在审批窗口实行“效能环保一站通”,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办理事项全部集中在审批窗口办理,达到一站式办理。同时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除公告时间外,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已经完成区域环评的工业园区,其单个项目环评内容可适当简化。企业重组、合并等没有发生地点、规模、工艺等重大变化的,可按简易程序换发排污许可证,规模、工艺等已发生变化但不会对环境造成更大影响的,可视情简化环评审批程序。
为强化对重大项目的绿色通道建设,环保部门推行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跟踪服务制,动态更新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库,主动做好项目环评前期服务,及时向业主提供环保政策、技术咨询服务。重大建设项目由专人跟踪管理和服务,从前期咨询到后期审批全过程协助办理环评文件审批,必要时可向后延伸至“三同时”验收,更将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审批绿色通道,专人负责审批工作。
此外,市环保局还将对13类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告诫人性化管理,发现企业超标排污行为定期回访指导整改,并开展“监测提效百日行动”和“作风提振百日强化行动”,新增验收监测项目在接受委托后一周内启动监测工作,重大建设项目即报即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