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5日讯
今年以来,丽水市CPI一直在高位运行,市民感觉什么都变贵了,那么市民收入的情况怎么样呢?日前,前三季度城乡居民收入统计数据出炉,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5%,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同比增长19.8%。
根据对全市950户城镇居民的抽样调查,丽水市城镇居民收入依然保持平稳增长,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今年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99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5%,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04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8%。
另据抽样调查,今年前三季度,丽水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为6905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143元,名义增长19.8%,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5.8个百分点。
统计显示,丽水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1941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2%,从四项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持续增长,是拉动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前三季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0542元,同比增长6.7%,对家庭总收入增长贡献率为36.5%,拉动总收入上升3.7个百分点,仍是居民家庭收入的主体;全市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5475元,同比增长14.8%,对家庭总收入增长贡献率达39.6%,对总收入的拉动强过工资性收入,拉动4.0个百分点。其中:受国家继续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标准和社会保障覆盖面扩大影响,人均养老金或退休金收入增长11.3%。
此外,经营净收入平稳增长,成为居民收入的有力补充;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是居民收入增长的亮点。由于房租价格上涨,出租房屋收入同比增长19.5%;集资借贷及投资性操作,使得利息、股息与红利、投资收入均呈上升态势,其中利息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46.1%。
农村居民现金收入方面,工资性收入增长和家庭经营收入增加是推动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人均为2668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11元,同比增长23.7%;农民家庭经营性现金收入人均3450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24元,同比增长22.1%。此外,财产性收入略有增加,转移性收入基本持平。
来源:处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