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桐庐10月25日电(通讯员 吴新宇 郑磊 记者 翁浩浩)40平方米的地方,10余名年轻男女混住,每天除了“上课”就是睡觉。今天凌晨,桐庐警方和工商部门雷霆出击,一举捣毁27个非法传销点,遣散非法传销人员243人。
凌晨6时许,桐庐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悄悄来到圆通路14幢1单元2楼某居民住宅。经过前期排查,警方确定这是一个非法传销点。
民警敲门进屋,只见10余名年轻男女,大部分打地铺。“平时吃住都在这里,白天‘上课’,很少外出。他们说,只要按照上课所讲的做,就会发财。”绍兴籍姑娘绍某说,她原本是个面点师,几个月前经朋友介绍,瞒着父母来到这里,不过至今没赚到钱。
在公园山路12幢3楼某居民住宅,三室一厅的屋内住着15名年轻男女。民警进屋时,他们正在吃早饭:一碗米饭,一大盆青菜。面对民警,他们或称做生意,或说找朋友,并表示刚来不了解情况。不过,民警现场查获各种传销资料、讲课笔记、传销书籍、奖金分配明细、以及“应对询问攻略”,这些人一下变得哑口无言。随后,桐庐警方和工商部门对所有查获的涉传人员进行教育,并全部予以遣返。
“参与传销的一般是年轻人,社会经验不足,容易上当受骗。”桐庐警方负责人说,近年来,非法传销以拉人头方式和聚居型的方式越来越多,人群趋于年轻化,其中有不少“90后”。
警方表示,今后,执法部门将重点打击集体授课和培训窝点,加强出租房、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强化部门联系协作。
广大群众可以从三方面特征来识别非法传销:从组织方式看,传销组织者承诺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从计酬方式看,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从经营目的看,传销不以销售商品为最终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目前,传销逐渐以多种表现形式出现,越来越具有迷惑性,但“万变不离其宗”,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即为传销。
●今年10月,燕山大学一名大四男生被同学诱骗至江西宜春,身陷传销组织而失去自由。最后他从6楼窗口跳下,脑干受损,踝骨、盆骨、下颌骨遭重创。
●今年4月,重庆人小唐被人从温州骗至富阳,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小唐无奈跳楼逃生,右手手腕骨折、肝脏和肾脏出血。
●今年3月,吉林姑娘小李被骗到富阳做传销,小李为逃离“魔窟”,半夜从窗口跳下造成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