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先生向12345市长热线反映:10月22日晚上,我在文一路上的数娱大厦门口停车,第二天早上去取车时,发现车前挡风玻璃被垃圾弄脏,保安收取了我30元的停车费,却称自己无保管车辆的责任。希望相关部门帮我协调处理。
10月22日晚上10点左右,朱先生开车到文一路上的数娱大厦内的某KTV消费,就将车子停在了大厦外面。第二天早上7点半左右,朱先生取车时,却发现车子的前挡风玻璃被散落的蛋糕、爆米花等垃圾弄脏,甚至雨刮器里边都夹入了一些,他很难处理干净。
负责该区域的杭州润宇物业公司的保安上前来帮忙一起清理垃圾,同时要向朱先生收取30元的停车费。朱先生就责问对方,既然收取停车费,为什么不好好看管车子,而任由别人将垃圾倒在自己的车子上。保安称收取的停车费只是场地使用费,而非车辆保管费,故他们并无照管车辆的责任。
保安还向朱先生指出,是他将车停在了一个垃圾房的门口,所以才会被别人丢弃的垃圾“误伤”。朱先生回头看了一下,发现自己的车子果然挡住了半个垃圾房,但昨晚黑灯瞎火的情况下,他停车时并没有看清楚有垃圾房。
“虽然是我停车不当,但作为收费人员,这些保安应该在停车时给我作出引导,或至少提示一下,但当时没有人来告诉我,而且这里也连一个‘不便停车’的告示都没有。”朱先生说,对于自己的这番意见,当时在场的保安都表示不屑,有的甚至说即便车主的车子被砸了,他们没有看到,就与他们无关。
朱先生最后还是交了30元的停车费,并向对方索要了发票,但内心仍然对保安们的态度和言行感到不能接受,希望他们所属的杭州润宇物业管理公司方面能给出一个说法。
记者联系了杭州润宇物业数娱大厦管理处,负责人俞女士向值班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朱先生的车子被垃圾弄脏,是由于停在垃圾房门口的缘故,晚上一般有5名保安值班,可能在巡逻途中没有注意到,所以也没有人告知朱先生。其实数娱大厦旁边有100多个停车位,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朱先生偏偏挑中了这么个位置。
“第二天早上,保安也帮助朱先生清理了车上的垃圾,但的确是有点难处理,不可能弄得像洗车行洗得那样干净。”俞女士说,也许朱先生当时比较生气,双方沟通不畅,而保安在语气上也有不当之处,对此她向朱先生表示歉意。
关于在收取停车费上的争执,俞女士解释道:“22日晚上,朱先生到数娱大厦里的KTV消费,其实是可以享受免费停车的,但要出示商家提供的停车券。第二天取车时,保安要求朱先生去KTV拿停车券过来,朱先生不愿去,保安队长说可以打个折收20元,但朱先生还是交了30元。”
后来,俞女士就此事向朱先生作了解释,朱先生表示理解。
付费停车后车辆被弄脏,或者甚至被刮擦、盗走,收取停车费的物业公司究竟有没有保管上的责任?记者就此咨询了下城区消费者协会的国副秘书长,其表示目前我国还没有法律法规对此作出界定,收了停车费不代表要对车子的安全绝对负责,但如果车主未将车子停在妥当的地方,停车收费员是有义务进行提示或告知的。故发生此类争执后,双方只能相互协商解决。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陈伊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