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6日讯
平阳县交警大队近日抓获该县首例“零口供”危险驾驶逃犯。据了解,该男子醉驾出事后拒不回答民警的询问。在民警第二次通知其作笔录时,该男子却“消失”了。警方经多方取证,在“零口供”的情况下,对该男子予以刑事拘留并列为网上逃犯。
今年8月5日凌晨3时许,平阳县鳌江镇胜利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交警到现场勘查时,发现一辆黑色本田轿车翻倒在胜利路与火车站大道交叉路口,车辆边上站着3名满身酒气的男子。民警给3人做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3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均超过醉酒标准。当民警询问3人中谁驾驶车辆时,3人虽称事发时他们都坐在车上,但都不承认是自己驾车。随后民警将3人带至醒酒室询问,3名当事人拒不回答。
民警通过查询车辆信息、3人的户籍信息以及事故前后3人手机的通话记录,了解到车辆是现场自称承租人的刘某从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的。经过多方取证,民警确定事故当时的驾驶员系刘某,然而通知他作第二次谈话笔录时,刘某离开了平阳,且拒不接听手机。
民警经过两个月的调查,得知刘某离开平阳县后潜至永嘉县。民警取得多份证据证实刘某系肇事驾驶员,且刘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平阳警方在“零口供”的情况下,对刘某予以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在永嘉县公安局的协助下,于10月22日上午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
经审讯,刘某对他醉酒驾驶的行为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