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6日讯
企业参加市经信委认定的军工产品展会,财政给予全额报销摊位费;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军民结合产业基地称号的,市财政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记者昨天从市经信委了解到,刚刚出台的《关于加快军民结合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具体政策扶持、组织保障等方面加快军民结合产业发展。
目前,绍兴市已有30余家企业与军工企业开展配套合作业务或列入采购产品目录,预计产值在10亿元左右。考虑到军民结合产业是绍兴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军民结合产业,主动接轨和依托军工经济,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一条重要途径。为此,市政府专门出台意见推动军民结合产业发展。
意见确定了军民结合产业发展总体目标:争取到“十二五”末,全市军民结合产业实现销售收入达400亿元以上,占全市工业比重达到3%,占全省军民结合产业的10%以上。其间,将重点扶持一批军民结合产业、建设一批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军民结合重点企业、引进一批军转民项目、推广一批军民结合科技成果。
为实现上述目标,市财政每年都将安排一定资金,主要用于绍兴市军民结合产业项目对接合作、基地培育建设、技术引进研发及企业参展、评选、认定等方面的扶持奖励。如企业参加市经信委认定的军工产品展会,财政给予全额报销摊位费;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军民结合产业基地称号的,市财政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通过武器装备承制单位保密认证、军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此外,对完成军工任务好,并获得较快发展的优秀企业,市政府还将每年评选出5家,给予表彰奖励。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作者:记者 沈兴国 实习生 王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