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投资三产安置房指标的名义贿赂,送得“安心”,收得“放心”,但最终掩盖不了权钱交易的事实。10月25日,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对原瓯海区郭溪镇书记池仁火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瓯海段用地涉及该区郭溪街道塘下村等8个村,三产返回用地集中安置在塘下村,各村的三产安置房建设由郭溪街道办事处(原郭溪镇人民政府)指导、协调。
2010年10月,温州市海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产代建项目部负责人吴某(另案处理)为取得该三产安置房项目的代建资格,谋求时任郭溪镇党委书记的被告人池仁火在协调各村招标条件的设置并在中标后项目建设过程中能给予其照顾,及在处理村民对其项目部的信访问题时能给予关照,遂通过该指挥部副指挥金某(另案处理)与池仁火联系,假借买卖三产安置房指标的名义,以出资人民币70万元,十余天后以所谓“卖出”指标,返还人民币90万元的形式,变相行贿20万元,池仁火予以收受。
另查明,池仁火还收受他人贿赂财物价值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