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结婚账单的对比,引爆一个13亿人的话题
每个年代的婚姻都有门槛需迈过
对面的女孩,嫁人还是嫁房子,你得想好
20年后,“为房子结婚”或很可笑
近日,一则网帖在网上快速流传,标题是:“杯具!中国男人结婚负担竟是美国男人100倍”。
为此,网帖还算了一笔账:美国人的结婚账单包括婚车、房租、家具、婚戒、汽车和蜜月旅行等,共计1.6万元;而中国人的婚礼账单,仅仅一项动辄数百万的房子开销,加进结婚费用里,就可以算出“100倍”的数字了。
婚姻面前,难道中外有别?中国新郎倌的负担来自何方?
昨日,浙江财经学院教授韩灵丽,浙江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郭鹰博士,走进本报《财经三人吧》新闻演播厅,为我们解析中美结婚账单为何开销相差如此之大?美国男人同样有丈母娘,为何没有丈母娘的刚性需求?
A
房子的本质属性是居住
老外租房结婚照样很幸福
吧主:这个话题到底有多热?帖子出来后,数得着的网站、论坛和社区几乎全部转载了,我昨日百度搜索到超过200万条相关的网页。
仔细对比这份结婚账单,之所以造成相差百倍的情况,关键性的一点还是房子,毋庸置疑,房子在当下已经成为维系家庭生活的一个重要因素。但试问,难道婚姻的维系和家庭的组建,只有房产一个筹码吗?
韩灵丽:我不反对结婚时购房,我的观点是经济基础是婚姻稳定的关键。
中国男人结婚时追求购房,压力自然大,这种差异从表面上看是中美两国的婚姻家庭观念不同,深层次的问题,其实揭示了双方在住房供给制度上的不同。
我们单位的年轻人大多是租学校房过渡结婚,赚钱后未来买房的大有人在,这与美国人租房结婚情况一样。但中国租单位房有期限,只能过渡,而美国房屋租赁市场发达且规范,既有私房出租,也有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房,符合条件可以持续租下去,没有期限。
其次是传统观念的问题。在对待住房问题态度上,美国人只求拥有,但中国人是但求所有。在中国,有产权房是结婚的前提,这是男人、女人共同的追求;美国人的房屋仅仅是婚姻生活的物质条件,也许终其一生也不买房,这样可以在不同地方生活。
郭鹰:分析两份账单看出,造成百倍差距的关键是房子,中国人的账单中是购买房屋,而美国人是租赁,这就有差别了。
事实上,从经济学上来说,房子作为商品,不仅是消费品,也是投资物。这一点可以参考物价指数,CPI中没有将房价计入,计入的是房租。我觉得在婚姻的消费中加入了投资物,肯定会拉高标准,这样考虑问题的话肯定是不对的,因为房子的购买并不是一次性消费掉的,其中考虑到了投资的因素,那么归入婚姻清单肯定不合理。
但是中国的传统讲究买房结婚,也就是将压力前提。对比可以发现,美国人初次购房者的年龄基本在36岁以后,购房是为了孩子而不是为了结婚。前几天新华社报道香港人住房分四类,公屋、居屋、夹屋和私人商品房,其中51%的市民购买的是商品房。这说明我们的政府应该为市民提供更多可以选择的房屋租赁,可以暂时缓解男人的“负担”。
B
真正的裸婚也需要本钱
每个年代都有“丈母娘经济”
吧主:有首口水歌叫《爱情买卖》,曾经广为流传,满大街传唱。放到现实中,你会发现结婚真的很麻烦,撇不开的还是房子。发达国家的价值观念是为了爱而不是为了房子结婚,裸婚不丢人。
韩灵丽:“有房结婚”从某种程度上说,其实追求的是对婚姻生活的物质保障。
结婚买不起房所折射出来的固然是经济实力弱、条件差,但绝不仅仅是观念与选择的问题。如今的年轻人追求房子,是因为房子成为选择婚姻的参照物,有房说明经济实力和物质生活条件的优越。
一谈到裸婚就让人想到没钱也可以牵手一生,这当然是片面的,真正的裸婚,它也需要有本钱,那就是两个人都有明确的目标,都肯为了对方的幸福而奋斗,否则打着裸婚的名义与对方牵手,就是不负责任。
所以说爱情属于心灵,但婚姻属于法律。结婚既要遵从心灵,但既然牵涉法律,那就必然有权利和义务,两者关系要处理好。
郭鹰:婚姻中带着历史的痕迹,房子是年轻一代结婚的标志物。其实相爱容易,结婚难。每个年代的婚姻都有标志物,“丈母娘经济”一直存在着。
70年代讲“三转一响”和“36条腿”,要有手表、自行车、缝纫机和收音机。所谓的“36条腿”就是家具,如果这些东西男方备不齐,这个婚也是很难结的。到80年代是“三大件”,冰箱、电视、洗衣机;90年代开始为婚房发愁,但主要还是“新三大件”,即空调、音响、录像机。如今是“房子、车子和票子”。
现在回头去看,没有买手表就不结婚,想想觉得很可笑,但以当年的工资水平,每个年代的标志物其实都是迈步过去的坎,都让人感觉需要跳一跳才能够得着。我想如果房屋市场能够稳定,特别是租赁市场得到有效保障,让年轻人有房住,可能再过20年也会觉得“为房子结婚”是件可笑的事情。
C
法律不承诺提高婚姻质量
解释三客观上避免了“恶意结婚”行为
吧主:《婚姻法》解释三颁布时,让很多人感到疑惑,有人说它犹如一枚深水炸弹,炸开了婚姻这个最坚固的堡垒,让人们重新审视年轻一代的爱情观、婚姻观。还有观点认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浪漫想象,似乎正变成现实的、冷冰冰的算计。还有人就提出,婚姻其实已经变成基于抚养孩子而结成的利益联盟,一种阶段性的契约关系。
韩灵丽:我双手赞成《婚姻法》解释三的颁布,尽管它只是解决夫妻双方财产权的归属与分配问题,法律不解决感情与心灵问题。而且规定出台后还引来“加名潮”和“加名税”的风波。
但是解释三让男女双方在结婚前更加审慎和理性,让很多人思考到底是“嫁人”还是“嫁给房子”。它让结婚傍大款失去了实质意义,离婚不能理所应当地分割房产等不动产所有权,个人财产能否变成共有财产,关键是所有权人自愿,这就使富二代在择偶时的优势不再,普通家庭男青年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不过,仅停留在婚法解释上是不够的,要让“单位人”走向“社会人”的关键还是政府,构建规范有序的房屋租赁市场,并以公共租赁房作为房屋租赁市场的补充房源,平抑房屋租赁价格。为年轻人从恋爱到结婚,走出经济因素的制约,创造制度环境与社会环境。
郭鹰:解释三的出台并不是要影响年轻人的择偶观,但客观上却避免了“恶意结婚”的行为,防止了一些人以结婚为手段,谋求离婚时分割共有财产,缩短奋斗过程,迅速提高生活水平。
尽管新解释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中国传统重义轻利的婚姻家庭观,重视契约精神,尊重当事人的财产权,保护夫妻双方共同创造的财富,从这个角度说,解释三的确实现了家庭的稳定。
另外,解释三并不是为了让婚姻回归到浪漫,因为法律不承诺提高婚姻质量,更不可能包治社会顽疾,但它却在实践中让感情成为婚姻中不可或缺的因素,让婚姻再次回归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