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30日讯
燕某,男,27岁,贵州人,在桐庐某酒店工作。过去这几个月,他的日子过得就像过山车:订婚前一晚,他在ATM机上取钱时捡到了一个大“便宜”,从别人落下的卡里取走17500元。但燕某很快意识到自己做错了,跑到派出所自首。
燕某一直很后悔也很担心。直到前几天,他的心才安下来:桐庐县检察院对他的行为作不起诉处理。
今年7月1日晚,燕某和女友小珍(化名)在桐庐某商场采购了很多东西,为第二天的订婚做准备。
“你等我一下,我到旁边取款机上取点礼金。”燕某跑到ATM机前,可银行卡怎么也插不进去,燕某仔细一看,原来取款机内还插着一张卡。
有人忘记退卡了。一查,卡内余额竟然还有5万元,看看周围,一个人也没有。燕某脑子“刷”的一片空白。随后,他颤抖着从这张卡内取了7次钱。
之后,燕某和小珍一起返回,三四分钟后,燕某小声说:“有人把卡忘在取款机里,我就取了点钱,1万多……我越想越觉得这件事情做错了。”
小珍意识到不是玩笑,急了。燕某嘟囔着:“明天不是要订婚嘛,钱也不怎么够,我当时脑子一昏,觉得是运气好,捡到便宜了。现在越想越觉得错了……”
小珍眼泪掉下来:“这样不行,我还是自首吧。”
很快,小珍陪着燕某,到附近派出所投案自首。
公安局以燕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移送桐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桐庐县检察院作不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