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0月30日电(记者王政、胡作华)当年在全国率先推出“扩权强镇”的浙江绍兴市,如今要为中心镇的权力套上“笼头”。29日举行的中心镇权力规制创新论坛上,绍兴市提出,在“扩权强镇”的同时,更要注意对所“扩”权力的规制,使其真正为民谋利、为中心镇经济社会发展助力。
“城市化的快速推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客观上要求赋予一些乡镇更大的发展自主权。”绍兴市常务副市长陈长兴说。基于此,绍兴将原属县级的部分行政审批权、决策权、人事权授予中心镇,编制了放权指导目录,涉及15个方面、72项事权,中心镇具有了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放权增强了乡镇活力,激发了干事动力。2010年,绍兴市28个中心镇的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比2006年增长了66%、85%、47%,经济总量占全市的35%。推动“扩权强镇”4年来,绍兴28个中心镇的布局规划更趋合理、环境得以改善、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和城市基本实现了均等化。
“扩权强镇在带来中心镇发展的同时,也对中心镇用权方式、用权能力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和全面的挑战。”绍兴市发改委主任王水君说,“必须让扩大的权力为群众服务,为中心镇发展服务。”在绍兴各地,一系列针对中心镇权力规范运行、不“出格”的制度逐渐建立起来,新增的“权力空间”被全覆盖,同时,权力“运行轨迹”也有了全程监督。
在著名的“枫桥经验”发源地,针对中心镇权力规制的创新做法“五有一化”正在发挥积极作用。“五有一化”是指:对中心镇权力的监督要做到有制度、有程序、有监控、有测评、有追究和公开化。
在上虞市,“三不直接”、“三个直接”直指权力“出格”问题,“三不直接”,即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不直接分管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不直接承诺同意事项。“三个直接”指:党政“一把手”对财务进行直接审查、对同意事项进行直接审查、对信访举办直接督办。
而在钱清,以“三定三防”为主要内容的“钱清规则”,则全过程监督权力的“运行轨迹”。所谓“三定”就是定权力内容,定权力规程,定权力责任;“三防”是指实施风险防控、轨迹防控、内源防控。在绍兴28个中心镇,规制权力的创新与“扩权强镇”的举措正一起发展起来。
“绍兴市中心镇权力规制创新对权力的监督具有综合性、全程性和多样性,收到了不错的社会效果。”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高小平说。据了解,自绍兴为中心镇所“扩”权力套上“笼头”以来,28个中心镇没有发生过一起重大违法违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