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医二院抢救的受伤男生,至昨晚仍未苏醒。郑亿摄
昨日7:12,王先生来电:求是路和曙光路这里,一辆车在斑马线上把一个十三四岁的学生撞了,是个男学生。现在人被送往浙医二院了。撞得比较严重的,人已经昏迷。
记者核实报道:事情发生在昨天早上6点50分左右,曙光路求是路口。
受伤的男生是浙大附中高二学生小王。撞倒他的是一辆大众轿车。当时,王同学骑自行车绿灯直行,大众轿车右转。王同学被撞后头部受伤严重,至昨晚仍未苏醒。
昨天早上,浙大附中(杭十五中)高二男生小王骑自行车,沿曙光路由北向南去学校。6点50分左右,他骑到了曙光路求是路口,准备过路口,抵达前方500多米远的学校。
同一时间、同一路口,一辆杭州号牌的大众轿车,由北向南在路口右转,想转到求是路上去,与骑自行车的王同学交叉时,发生碰撞……
这个路口的信号灯是圆灯,没有左转箭头灯,右转车辆随时可以右转。当绿灯亮起时,直行的非机动车与右转的机动车会产生一个交叉点。
昨天上午9点多,在王同学倒下的求是路路口的斑马线上,仍可以见到大片干掉的血迹。
目击者孙师傅负责出事路口的保洁工作,每天早上7点上班。
“我昨天7点不到就到这里了。当时那个学生已经躺在地上,边上围了一圈人。”孙大伯说。“我凑上去看,是个男生,脸上、左胳膊上全是血。他骑的自行车已经有点变形了,倒在边上。”
孙师傅说,当时他在男生身边等了有十几分钟,见救护车来了,才走开去干活的。
浙医二院急诊室。男生的父母已经在抢救室外的长凳上哭成了泪人。
妈妈是近乎哭喊,不停地自问:“怎么办,怎么办?”爸爸的眼泪一直噙在眼眶,一言不发。
一位敦实的中年男人自称是浙大附中的老师,站在男生妈妈的身边,温言安慰。
抢救室病床旁,还站着一个男人,看上去才20岁出头,说话时神色还有些腼腆,他就是肇事司机×先生(不愿透露姓名)。
“我可以肯定,右转时我不是第一辆车。至于我前面还有几辆车,我没细看。”肇事司机说。“当时右边非机动车道上直行的自行车、电动车蛮多的,少说有十几辆吧。我跟着前车转过去,速度不快的,二三十码顶多了……”
肇事司机说,他开的是一辆大众轿车。讲完这些,他说人很累,不愿再接受采访。
昨天下午3点半,再次走进浙医二院急诊室。
从抢救室门口望进去,王同学的妈妈还坐在病床边,满脸担忧。
肇事司机也在,正和自己母亲一起站在急诊大厅,悄声商议着什么。
肇事司机仍然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负责王同学治疗的脑外科方医生说:“男孩跟早上送来时比,没任何好转,不过也没恶化。他不是完全昏迷,而是处于一种模糊状态,你叫他,他偶尔会有一点反应的。”
对王同学的伤情,方医生解释道:“我只能说他头部受创很严重,但不能因此就妄自推断他的受伤过程。诊断结果才是最客观的。这个男孩子现在蛛网膜下腔出血、左侧颞骨骨折、颅底骨折,预后的情况,只能用‘千变万化’四个字形容。不过就目前来说,他的生命体征还是很稳定的。”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2011年10月31日6时45分许,车牌为浙A-3E696号小型客车,在西湖区曙光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求是路口右转弯时,与由北向南骑行的一辆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名骑车的浙大附中高二男生受伤,经浙医二院初步诊断为颅脑损伤,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晚高峰实地观察:右转车辆司机慢行礼让是可以保证安全的
取消部分路口的右转箭头灯,统一设置圆灯,是杭州交警今年初交通优化方案的重要手段之一,目的是提高右转弯车道的通行效率。
取消箭头灯,统一设置圆灯,即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右转弯道上的车辆可随时右转,不必等候变灯。
但另一个情况是,右转车辆和非机动车道直行的非机动车“碰面”的机会大大增加了。
昨天晚高峰,我们在环城西路体育场路口观察了一小时——
此路口四个方向,都设置了圆灯,没有右转箭头灯。目测下来,车流量最大的当数南向北、从环城西路右转进入体育场路的路口。下面就以此路口为观测目标。
17:20,一个灯次蓄积在路口等待直行的非机动车,约有60辆。
因为右转弯车道的车辆可随时右转,圆灯变绿灯时,右转车道上准备右转的机动车只有3辆。非机动车开始直行后,第一辆准备右转的机动车选择礼让,等待约15秒后,第一辆右转车辆头部开始插进直行非机动车的车流。18秒后,直行的非机动车的“潮头”过完,3辆右转车辆接连完成右转。剩下的十几辆直行非机动车,选择往右转车辆的车尾绕行。
17:40,一个灯次蓄积的等候直行的非机动车,约80辆。准备右转的机动车7辆。
20秒后,直行非机动车的“潮头”才过完。排第一辆的右转车始终没有插进直行非机动车的“潮头”里,保持礼让。
18:00,一个灯次蓄积的等候直行的非机动车,约40辆。准备右转的机动车2辆。
直行非机动车“潮头”过完只用10秒。而此时,准备右转的车辆始终保持礼让状态。
由此看,当直行的非机动车绿灯放行时,右转的机动车,只要谨慎驾驶,主动礼让,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错时的秩序和安全是可以保证的。
老司机总结右转经验:与人方便,与己方便
“机动车在掉头、转弯、下陡坡时,最高时速不准超过多少公里?”
刚考过驾考理论的同学应该还记得答案——最高时速不准超过30公里。
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即使路口使用了圆灯,右转车辆也该礼让直行车辆(包括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右转车辆与直行非机动车交错时,有哪些驾驶禁忌与技巧?我们请教了几位老驾驶员。
辛先生驾龄17年,每天开车上下班。
辛先生总结的右转经验只有一句:“与人方便,与己方便。”
辛先生说:“右转时碰上直行的非机动车大军,一定不能硬挤。你一挤他,他就乱了,他乱了,你也走不了。
“当车头已经形成右转方向,正好遇到非机动车绿灯亮要直行,你不要挡住非机动车的路,或停下让出车头前方的空当,或往前一点,让出车尾空当,切忌一头扎进非机动车的车流里。等直行的非机动车潮头过去后,再慢慢右转,右转时一定要注意那些从远处赶来抢绿灯的非机动车。”
辛先生说,“如果你要硬挤,其实对方的机动性都要比你汽车强。他们一部分人从你车头前骑过去,一部分人又从你车尾绕过去。这时候,你整个车反而被包围住了,你夹在中间也动不了。”
采访回来,出租车上,的哥李师傅说了一条听上去有些“消极”的经验——
李师傅在杭州开了10年出租车,一直以“小心”为宗旨。李师傅说:“近几个月,我确实感觉杭州的圆灯变多了,对交通也有点改善作用。但每次看到非机动车要直行,我都还是直接停下来。不要说硬挤了,我开都不开上去。让得开一点,就不会出危险。排在我后面的车子去按喇叭好了,我安全第一。”
李师傅强调:“我辛苦赚来的钱,可不是拿来赔给人家的。”
(都市快报 郑亿 见习记者 蒋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