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岁的李某,是桐乡一家医院的保安,主要负责维护医院大院停车秩序。
6月25日上午,李某发现一辆黑色宝马车没有按指示停在车位里,而是直接停在了行政楼大门口。
他连忙跑上前交涉,车主赵某却说自己马上就走,只停一两分钟。
但李某觉得自己是按规定执行,坚持不让停,哪怕半分钟都不行。
赵某有点窝火,想想自己也是一个有头有脸的人,却在这里被一个不识相的保安给拦住了,便甩手将车门关上后直接到大楼里去了,把李某一个人丢在了车旁。
望着赵某的背影,李某一个人呆呆地站在车子旁,也是一肚子的火。“自己认认真真工作,换来的却是别人的冷嘲热讽……”他越想越气,拿出随身携带的指甲钳在宝马车上划了一条线,便装着若无其事地走开了。
等赵某发现车子被划了后,马上报警,李某承认车子是自己划破的,但反驳说赵某乱停车子,所以他要这样做。
经估价,车子损坏价值为9300元。李某与赵某达成协议,由李某一次性赔偿赵某3000元。钱是赔了,但李某还是被检察院以故意毁坏财物提起公诉。
记者郭婧:不要用自己的犯错,来惩罚别人的错误。
承办人朱法官:10月24日,桐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