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前右)向参观者介绍杭州一处公租房项目相关情况。新华社发
在杭州以租为主的住房保障理念中,公共租赁住房(下称公租房)是保障房的发展重点,在解决住房困难问题上,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昨天上午,杭州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了《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全文35条规定,对杭州公租房的房源筹集、建设机制、分配原则、租赁管理、退出机制等广受社会关注的内容,都进行了明确。该办法自今年12月开始执行。
这里所说的公租房,包括提供给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的保障性住房,涵盖范围包括各区、县(市),杭州经济开发区以及西湖风景名胜区。记者张康康
房源哪里来?建设标准怎样?
公租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商品住宅项目中配建的公租房,其建设用地以招拍挂方式供应,配建比例不低于住宅建筑面积的10%;在拆迁安置房项目中配建及独立选址的公租房,其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建设标准不低于商品住宅
配建公租房,与对应住宅项目统一进行方案设计与建设,确保建设标准不低于住宅项目,并按期开、竣工及交付使用。同时,配建公租房的配套基础设施、公共建筑应当与对应住宅项目的配套基础设施、公共建筑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同步建设并同期交付、共同使用,统一实施物业管理。
房源面积多大?装修标准如何?
各地应根据当地情况,合理确定公租房建设规模和各种套型的比例,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应严格控制在50平方米以下。
公租房应具备基本入住条件,并按照实用、简洁的原则进行装修,装修标准与近日亮相的田园公租房样板房基本一致(详见本报昨日A08-A09版)。
如何申请?有哪些要求?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再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公租房管理机构申请;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再由乡镇(街道)向当地公租房管理机构申请。
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人具有申请地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并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一定年限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一定年限以上,或持有申请地营业执照和一定年限以上的完税证明;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地无房;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符合申请地政府规定的标准;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符合申请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摇号轮候选房
公租房实行轮候制度。通过公开方式产生选房顺序号,根据房源数量确定选房人员数量。选房人员未参加当期选房或选房后放弃承租的,其保障资格终止。未列入选房范围的进入轮候,轮候期一年,轮候期内根据房源情况按选房顺序依次配租;轮候期满,再次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依次配租。不符合条件的,其申请资格终止。
三人以上家庭可申请二居室房源
单人户申请家庭可申请非成套住房或成套住房中的一部分或小套型成套住房;两人户申请家庭可申请成套一居室住房;三人(含)以上户申请家庭可申请成套二居室住房。非本地户籍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及子女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认定为申请家庭人口数。
最长租期是多久?=什么情况下不能续租?
公租房一个租赁期限为3年,期满后经重新申请审核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续租。除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承租人的承租期累计不得超过两个租赁期限。
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在综合考虑房屋建设、维修和管理成本的基础上,按低于同地段市场租金水平制定。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根据其申报的年度收入情况给予一定的租金减免。水、电、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收取。
租赁期间表现纳入征信系统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管部门有权取消其租赁资格,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回公租房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采取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租公租房的;
2.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实际居住的;
3.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4.擅自将公租房转租、出借给其他人员居住的;
5.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装修现状的;
6.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未按要求及时办理退出手续的;
7.存在违反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规定和合同约定其他行为的。
如果违反以上任意一条,房管部门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将其行为通报人民银行及市联合征信系统管理部门,市联合征信系统管理部门应将承租人的行为,记入相应的征信系统;
将承租人相关违规信息在公租房现场进行通报,或在有关媒体上曝光;
承租人属于监察对象的,应将其行为通报工作单位监察部门,并由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自取消其公租房租赁资格之日起至实际退房之日,按标准租金的三倍收取租金;
对有第2、3项规定情形的承租人,自取消其公租房租赁资格之日起2年内,不再具有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对有其他规定情形的承租人,5年内,不再具有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
杭州市本级公租房相关信息,详见本报昨日A08-A09版或登录快房网(kfw001.com)查看。
一套三里亭50平方米公租房
一年租金节省约2万元
公租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在解决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方面,主要体现在实惠的租金上。
以一套位于杭州三里亭区域、50平方米左右、2居室的市本级公租房为例,按照目前暂行13元/月/平方米的租金标准,每月的租金总额为650元。
据快房网(kfw001.com)K指数研究室统计,目前三里亭小区50平方米左右、2居室、中装全配的房源月租金,根据房源的新旧情况,每月租金在2100-2500元之间。
相比之下,公租房的月租金仅为同类地段市场价格的26%-31%。对于一户三口之家而言,每年可以节省租金2万元左右。更为重要的是,公租房的租金相对稳定,并不会经常随着市场变化而变化。尽管新的租金标准根据项目情况各有不同,但定价标准,始终会遵循低于同地段市场租金水平这一原则。
保障房能改善民生促进市场稳定
近年来,我国大力加强保障房建设力度,今年计划开工建设的1000万套保障房,已全部实现开工。
浙江大学房地产投资研究所所长赵杭生认为,保障房建设主要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可以改善民生,二是可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
以前解决住房问题,基本上是通过市场这种手段,但家庭收入各有高低,很多中低收入家庭,根本无力负担高房价。政府推出各种可租可售的保障房,可以有效解决这部分人群的阶段性住房困难。相反,实行保障房与商品房两条路走的政策后,也会对商品房市场产生积极影响。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到保障房建设,可以有效增加市场供应量,进而让部分购房者不再关注商品房市场,最终对房价起到一定的平抑作用。
延伸阅读:新加坡和香港的“保障房”
1960年,新加坡政府宣布成立建屋发展局。1964年,推出“居者有其屋”的政府组屋国家计划,公布并实施了《新加坡建屋与发展法令》。
新加坡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实行“居者有其屋”的“组屋”计划,最终使住房问题得到根本解决。据最新统计,目前约有85%的新加坡居民居住在政府保障房中。
香港在解决住房问题上,坚持公共保障房体系与商品房市场并行发展。香港的住房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一类是公屋,类似于廉租房,它主要由政府出资兴建,然后以便宜的价格租给低收入人群;一类是居屋,相当于内地的经济适用房;还有一类是夹屋,指为“夹心阶层”提供的房屋,类似公租房;最后一类才是商品房。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资料显示,目前香港约有260万个住宅单位,约235万个住户中,73万户居于公屋,38万户居于资助置业的居所。也就是说,香港共有接近一半的住户,正在接受政府提供的房屋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