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2日讯
昨天上午,网友“草隐”向宁波晚报新浪官方微博报料:江厦桥西,有警车、急救车,很多人围观,难道又有跳江的?记者随即展开调查。
昨天上午9点多,江厦桥旁的公园里,确实有一名年轻女子试图跳江轻生。
120急救中心的张医生说,他赶到时,年轻女子已经被一名过路男子从江里救了上来,“那是个中年男人,穿着深色衣服,为了救人全身湿透,我看到警察询问他的名字,他摆摆手不愿留名,然后骑着电动自行车走了。”
清洁工咸大姐说,听说有人跳江,附近交警岗亭里的交警也带着救生圈跑了出来。不过,他们赶到时,那个骑电动自行车过路的男子已经将轻生女子救上岸,“幸好当时是退潮,水不深,我看那女的浑身湿透,光着脚,脚上都是泥。那个救人的大哥也全身湿透了,光着脚站在那儿直哆嗦,他后来骑着电动自行车往东门口方向离去。这个人真的不错,上午天气还是有些冷的。”
被救的女子姓王,江西人,今年30岁,身材瘦削。她被带到江厦派出所后,见她全身湿透,所里有人从家里拿来女儿的衣物送给她穿。
在派出所里,王女士起初一直哭,后来才开口说,她和老公是老乡,上半年,她没赚到什么钱,老公就常对她又打又骂,她受不了,就从家里跑了出来,但老公一直在找她,她觉得躲不过,就想到了死。
昨天,民警开车将王女士送到了其亲戚家。
昨天,市妇联妇女权益部的工作人员说,王女士如果真的遭遇家庭暴力,可以报警求助。如果施暴造成的后果很严重,构成轻伤,其老公将负刑事责任。另外,王女士也可以因此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宁波晚报 记者 沈之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