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3日讯
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宁波将设立一个总规模10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这个政策性基金的杠杆效应,引导更多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促进国内外创业资本、项目、技术、人才的集聚。
根据新近出台的《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这个引导基金由市政府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重在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引导作用,扶持商业性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发展,以进一步健全宁波的创业投资体系。
引导资金的总规模为10亿元,首期启动2.5亿元,其资金来源包括: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财政性专项资金,基金运作产生的所有收益,个人、企业或社会机构无偿捐赠的资金,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资金等。
据了解,这个基金主要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和初创期企业,以及市政府决定的其他对象,重点支持国内外投资业绩突出、基金募集能力强、管理成熟规范、网络资源丰富、信用良好的品牌创业投资企业。
对于创业投资企业,要求管理运作规范,实收资本(或出资额)在6000万元以上,所有投资者以货币形式出资;至少有3个对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投资的成功案例,投资累计3000万元以上;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支持的初创期企业,是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设立,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成立时间在5年以内的非上市公司,且其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下,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10%以上;企业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下或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下,原则上每年用于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的经费需占销售额5%以上。
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引导基金将通过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等方式进行投资,其出资原则是参股不控股,以保证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企业决策及经营的独立性和商业化运作。(宁波日报 记者 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