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3日讯
刘芳国,39岁,衢州市江山人,总是打扮得衣冠楚楚,十足的老板做派。只有初中文化的刘芳国在老家村民眼中,是一位“硬得很”(即有关系,讲信用)的人物,据说在衢州和江山市中心开着多家手机卖场,还购买地皮,是做大买卖的人。
就是这样一位“大老板”,其实什么正经事也没干,凭着如簧巧舌与潇洒做派,通过捏造各种理由,2008年至2009年间从朋友、老家村民、担保公司等处诈骗了933万余元。10月25日,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芳国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女保险员被骗65万
姜女士是江山市某保险公司的一名营销员,曾当过村妇女主任。2007年12月,姜女士熟识的一名镇干部占某将刘芳国介绍到她这里买保险。听说刘芳国是做二手手机生意的,姜女士热情地为他介绍各种业务。
当姜女士刚刚介绍完一种1000元的简易险,刘芳国二话没说,当即就掏出2000元为自己和妻子各买了一份。豪爽大方的刘芳国当即给姜女士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之后,刘陆续为姜女士介绍了几笔业务,一来二去,两人就成了朋友。
2008年1月,刘芳国找到姜女士,说自己做手机批发生意,需要垫付一笔资金,希望能借些款,利息肯定很优惠,姜女士朋友有闲置资金的也可以暂时借给他。姜女士对刘芳国的话深信不疑,一年多时间里陆陆续续借出65万元,但是只收到过几千元的利息,就再也没有音信了。
抵押的房产证竟然是假的
2006年,汪先生的一位朋友为刘芳国向其借款5000元,从而与刘芳国结识。归还该笔借款之后,刘芳国又多次到汪先生处借款,每次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月息是1.5%。刘芳国也比较守诺言,几次本息均按时归还。
2008年10月,刘芳国告诉汪先生,自己新开了手机店,需要大笔资金,愿意以自己在衢州市区的一套房子作抵押,向其借款,月息可以提高到2%。查看了房产证之后,汪先生又叫刘芳国找了担保人,才放心地分3次借款给他,共计68万元。刘芳国支付了几个月的利息,至今仍有58万本金未归还。令汪先生意外的是,刘芳国抵押给他的房产证,经鉴定为假证。
村镇干部为其出面借钱和担保村民甚至争相出借
刘芳国与几位村、镇干部是“哥们”,他们不但自己借钱给刘芳国,还出面到村民那里为刘芳国借钱和提供担保。鉴于刘芳国许诺的高额利息和过硬的“名声”,甚至有村民主动找到村干部,要求借钱给这位“财神爷”。其中,刘芳国通过村干部姜一和镇干部姜二(均为化名)出面,诈骗钱款就达378万。
刘芳国还随机寻找多家担保公司借款,得知有公务员担保的话,手续一般能顺利办下。刘芳国就通过几位镇干部,交替为其担保,骗得钱款几万到几十万不等。作为答谢,每次担保过后,刘芳国都会给担保人500元-800元的“好处费”,平时也送些香烟、宴请吃饭等等。
几位村镇干部为啥对刘芳国的“生意”如此有把握,甘愿为其借钱和担保?刘芳国自有办法。他主动邀请这几位“哥们”亲自到衢州和江山市中心的手机卖场实地考察,让他们看看自己的生意规模,还给他们看了很多张其他人欠他的几百万元的欠条。为了证明自己所言非虚,刘芳国让他们当面打电话给其中一张欠条的主人“李某某”。李某某也确实在电话那边证实,自己欠着刘芳国67万元。
直到刘芳国事发后逃跑,几位干部找到“李某某”,才知道一切都是刘芳国授意的,那几个手机店的老板也只是认识刘芳国,根本没有任何业务往来。
被抓获时只剩1.6万存款
2008至2009年,短短两年时间,刘芳国通过自己向个人和担保公司借款、村镇干部出面替其借款,共计933万余元未归还。笼罩着“大老板”光环的刘芳国,其实比谁都清楚,2007年以来自己就没任何正当工作,要还钱简直是天方夜谭。2010年1月,刘芳国选择了跑路,但很快被抓获归案。
被抓获时,刘芳国身边只有1.6万元存款。对于大笔资金的去向,刘芳国说是用来还一部分利息和赌博花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