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4日讯
“我一定会珍惜这个机会,为村里多做点事,干出成绩来回报社会!”日前,在松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里,周某正在做着思想汇报。
周某原是三都乡某村干部,2007年因滥伐林木被法院判处适用缓刑。在接受社区矫正后,周某情绪一度陷入低落。乡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对他进行谈心教育,打消了他的思想顾虑,让他重新鼓起干劲。通过公益劳动,修缮祠堂投工投劳、挨家挨户宣传计生“三查”、动员组织村民下山脱贫,2009年他为村里提前完成旧村改造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乡党委政府的表彰。
松阳县司法局负责人介绍说,社区矫正的职责便是对被判处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裁定假释或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五类犯罪人员进行监外管理、教育,使其顺利回归社会。自2007年试点以来,松阳县司法局与公检法机关以及社会力量积极配合,不断探索社会管理创新和科学的社区矫正制度体系,为社区服刑人员打造人性化“阳光中转站”,取得了良好效果。
每个季度一次的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已在全县20个乡镇全面铺开,并在敬老院、工业园区企业等地建立起劳动基地。同时,每月组织工作人员上门走访、约谈或集中谈话教育,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状况和行为动态,排查安全隐患。通过“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轻点鼠标,重点监管人员便能在电子地图上尽收眼底,对擅自越界离开指定区域还能配发警告短信。
“如今,根据平时接受管理和思想汇报、参加学习和集中劳动、外出请销假等表现情况,对社区服刑人员也实现了积分量化考核。”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对象将采取提高监管等级、延长矫正期限等处罚措施,奖罚分明提高了监管的人性化。
截至目前,松阳县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共183人,新增社区服刑人员70人,期满解矫86人,整体矫正队伍稳定,无重犯新罪现象发生。
来源:丽水日报